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二)》,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英語、寫作。
統考筆試時間為2013年11月23日上午9:00?11:30。考試科目滿分為100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工作主管機關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報考人員可于11月19日至11月21日從合肥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試地點設在蕪湖市。
11月30日,鳩江區委組織部、鳩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鳩江區先鋒網、鳩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筆試成績。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統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統考筆試成績達到60分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下一輪面試。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13年11月23日14:30至11月24日17:30期間,攜帶相關證書到鳩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加分事宜。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鳩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統考筆試成績增加2分。
(五)資格復審
按照應試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所招聘崗位的計劃數,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最后1名出現同分情況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鳩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其網站上公布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并負責進行資格復審。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因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在規定時間按同崗位筆試人員成績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并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4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4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學位層次、畢業時間、所學專業以及“2014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的考生需交納面試費80元(按皖價費[2009]118號規定標準),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享受減免考試費用政策。
報考所需的報名推薦表可從網站下載、打印(A4紙雙面打印)。
(六)面試
面試由鳩江區委組織部、鳩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監督和指導下負責組織實施(面試方案另行公布)。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如該單位參加某一面試考場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則提前設定面試最低分數線。對于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
(七)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統考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成確定后在鳩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統一筆試和面試成績按照5:5的比例合成為考試最終成績。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
(八)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由鳩江區委組織部、鳩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定負責組織實施。如出現考試最終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如出現考試最終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的情況,一并進入體檢、考察環節,最終由招聘單位全面衡量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
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須在二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鳩江區監察局全程參與監督。考察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進行考核。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最終結果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九)公示和審批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鳩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等相關網站上按規定公示7天,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履行審批聘用手續。2014年應屆畢業生暫不辦理聘用手續,待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后辦理聘用手續,對2014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相關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有關文件規定,用人單位須與新進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事業單位新進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七、時間安排
招聘工作總體時間安排如下:
2013年10月底發布招聘公告,11月上旬報名與資格初審,11月下旬統考筆試,11月底公布筆試成績,12月上旬資格復審與面試,12月中旬、下旬體檢、考察并公示,2014年1月進行報批聘用工作。
八、監督檢查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接受鳩江區監察局全程監督。
對違反有關規定、不按招聘計劃、規定條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給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宣布招聘無效、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本《公告》由鳩江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53-5968335
報名咨詢電話:0553-5968335(11月4日-8日網上報名現場咨詢)
0551-62615147(網上報名技術咨詢、傳真)
監督舉報電話:0553-5864837
上述咨詢服務、監督舉報電話和崗位計劃表中聯系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鳩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地點:蕪湖市鳩江區萬春西路鳩江區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二樓(鳩江區交警大隊隔壁)
附件:1.2013年蕪湖市鳩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rar
2. 2013年蕪湖市鳩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 .rar
中共鳩江區委組織部
鳩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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