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南江縣2016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人員公告
根據川人發〔2006〕9號、川委辦〔2014〕7號和川人社辦發〔2014〕263號等有關規定,南江縣民康醫院等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39名編制內事業單位人員,具體職位計劃見附件:《巴中市南江縣2016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簡稱職位表)。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年齡計算截至時間為2016年4月5日。
3、學歷及專業要求見《職位表》,考生的學歷和所學專業以本人有效畢業證為準,須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執業(職稱)等資格條件完全相符;不符者,將取消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4、考生為201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的,可在報到時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其余考生需在報名時提供畢業證書、執業(職稱)證書。
5、報考人員需信守承諾,承諾聘用后在單位最低服務期限為6年。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被解聘的;
(3)涉嫌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曾在各類考試中徇私舞弊受過處分的;
(5)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縣級主管機關不同意調動的;
(6)因其他違法違紀行為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二、報名
1、時間地點
報考民康醫院職位的考生于2016年4月5日-4月25日上班期間在民康醫院辦公室報名。
報考其余衛生事業單位職位的考生于2016年4月5日-4月25日上班期間在縣衛計局人教股報名。
2、報名要求:此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考生一次只能選報一個職位。
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并按照公告公布的職位及條件要求報名。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報名材料:報名者需在《公告》附件處下載并如實填好《報名登記表》,本人持證件材料到現場參加審查,證件材料按以下順序裝訂:
(1)《報名登記表》1份,近期免冠彩色1寸證照2張。
(2)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往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歷證、執業(職稱)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4)201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需提供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需加蓋鮮章)和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
4、資格初審: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初審合格的發放準考證。
5、資格審查貫穿考核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弄虛作假,經查實取消資格。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執業(職稱)資格條件,以本人檔案、官方網站備案查詢所載的有效學歷專業、執業(職稱)專業名稱為準。
三、考核
1、時間地點
以準考證為準。
2、考核方式
各職位以面試答辯方式進行合格性考核。重點考查考生學科專業知識、技能是否扎實,表達是否準確、完整、清晰,語言是否有親和力等。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知識水平技能、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舉止儀表等方面的綜合素質。面試總分100分,評委組只要有一票低于60分的即為考核不合格。
四、體檢
(一)體檢對象確定
按考核合格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成績相同則進行加試。
(二)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時間另行公告。
(三)體檢標準
進入體檢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行業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規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四)復檢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起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在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棄權。
五、政審考察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考生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取消報考資格以及考核通過后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辦理聘用手續
經政審考察合格后確定的擬聘人員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無異議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后,由縣人社、編制部門辦理聘用、編制、工資等手續。其中拉通排名的職位先按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選崗后再簽訂聘用合同。
七、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公開公平公正,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所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特別提示
(一)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縣人社局在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人事信息欄目上公告。因報考者未及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后續環節的,責任自負。
(二)報考者應確保聯系方式的準確和暢通。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妥善保管現場核發的準考證,報到、體檢將以此證為憑據。
九、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一)報名點咨詢電話
民康醫院趙先生:13908294575
縣衛計局人教股:0827-8221136
(二)監督電話
縣紀委(監察局):0827-8225189
縣人社局事管股:0827-8227499
十、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南江縣人社局。
2016年3月23日
附件:考核招聘職位表和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