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島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以及《關于做好201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辦字〔2016〕44號)要求,經青島市事業單位招聘主管部門批準,2016年青島市教育局直屬學校計劃面試前置公開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員83人、差額撥款工作人員8人(見附件1)。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資格條件(見附件1),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無違法犯罪記錄;
3.熱愛教育事業,品行良好;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應聘初級崗位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5年4月5日及以后出生);應聘中級崗位的人員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0年4月5日及以后出生)。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備應聘資格:
1.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學生;
2.現役軍人;
3.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人員;
4.與應聘崗位所屬單位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青島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采用面試前置方式進行,招聘程序如下:
(一)青島市教育局發布招聘崗位信息(見附件1),應聘人員經報名、資格審查,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二)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參加招聘單位組織的面試,根據面試成績確定進入筆試范圍人員;
(三)進入筆試范圍人員參加2016年山東省事業單位統一招聘筆試,根據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員;
(四)對進入考察范圍人員進行考察和體檢,確定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三、面試報名和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可采取網上報名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面試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人員須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人員在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人員現場領取面試準考證。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一)報名時間
1.網上報名:4月5日(8:00—16:00);
2.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4月5日—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
(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地點:各招聘學校(見附件1)。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須提交的材料:
1.《青島市教育局直屬學校面試前置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原件。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的應聘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將《報名登記表》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招聘學校電子郵箱(見附件1),郵件主題注明“報名登記表(崗位:XXX,姓名:XXX)”。
2.《青島市教育局直屬學校面試前置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3)原件。
3.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使用A4型紙復印清晰,下同)。
4.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普通話水平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可提交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和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原件(山東省內院校未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提供學校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未簽約證明)。
5.招聘崗位對應聘人員有教師資格要求的,提交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尚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人員須在辦理聘用手續時提交)。
6.招聘崗位對應聘人員有相關工作經歷年限要求的,提交應聘人員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和經備案的勞動人事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計算工作經歷年限截止2016年4月5日,按足年足月累計(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
7.與《報名登記表》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
8.無業人員須提交失業證或相關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2013屆、2014屆、2015屆未就業畢業生提供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需提交有用人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需出具就業協議單位同意參加應聘的證明;公辦中小學教師應聘須出具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參加應聘的證明;定向、委培畢業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
9.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件和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如應聘人員因個人原因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面試報名,逾期不再補辦。對因應聘人員填報信息有誤,報名材料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影響面試報名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對惡意提交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偽造證件或證明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由青島市事業單位招聘主管部門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本市事業單位。
面試報名資格審查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非緊缺專業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緊缺專業崗位經市招聘主管機關批準可適當放寬。取消、核減的計劃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qdhrss.gov.cn)、青島教育人事及教師教育信息網站(http://chushi.qdedu.gov.cn/renshi)予以公告,請考生及時關注。
四、面試
面試工作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和市教育局的監督指導下,由招聘單位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一)面試方式
面試采用說課(講課)、答辯、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見附件1)。說課(講課)、答辯主要考核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專業水平,技能測試主要考核實踐操作能力。
(二)面試安排
面試時間及具體要求和安排由招聘單位網站于4月8日公布。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超過30人的招聘崗位,由招聘單位決定是否增加初試環節。初試采用答辯方式進行,招聘單位根據初試成績,按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不低于30人。初試具體要求和安排由招聘單位網站于4月8日公布。初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由招聘單位網站于初試當天公布。初試成績不帶入面試。
(三)面試成績計算
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精確到小數點后2位,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有技能測試的崗位,技能測試成績按面試總成績50%計算。
(四)公布面試結果
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面試全部結束后,招聘單位根據面試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筆試人員,于面試當天通過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說課(講課)、答辯、技能測試成績中有一項低于60分的,不進入筆試范圍。進入筆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筆試人員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五、筆試
(一)筆試內容
筆試采用省統一招聘筆試試卷,根據專業不同分為綜合、衛生和教育三大類,各類均考一科。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衛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醫療、藥學、檢驗、中醫、護理五類分別命題;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
(二)筆試報名
筆試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審查、網上繳費的方式。進入筆試范圍人員在規定時間登陸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按照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報名的相關規定和報考崗位對應的筆試類別(見附件1)進行筆試報名,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按要求上傳照片。
應聘人員筆試報名時只能報考本人面試通過的崗位,不得報考其他招聘崗位。未獲得相應崗位筆試資格的人員不得再報考本簡章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審查前多次登錄填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審查通過,不能更改個人信息。應聘人員必須使用與面試時一致的二代身份證報名。
(三)資格審查及繳費
招聘單位在報名期間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應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本人報名信息審查情況。經審查通過的人員,須按規定時間進行網上繳費(40元/人),網上繳費成功即完成筆試報名,可在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進入筆試范圍人員逾期未進行筆試報名或未完成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棄考,取消其筆試資格。
(四)筆試各階段時間
1.網上報名:4月10日9:00—4月11日16:00;
2.資格審查:4月10日11:00—4月12日16:00;
3.網上繳費:4月10日11:00—4月13日16:00;
4.打印準考試:5月4日9:00—5月6日16:00;
5.筆試時間:5月7日上午9:00—11:30(綜合類),下午14:00—16:30(教育類、衛生類)。
筆試成績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qdhrss.gov.cn)發布,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查詢。
六、考察、體檢和聘用
(一)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確定
1.總成績核算。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和筆試成績分別按30%、70%比例加權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2位,尾數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計劃中出現兩名及以上應聘人員總成績相同時,取筆試成績較高者。
2.考察體檢范圍確定。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通過青島教育人事及教師教育信息網站公布。其中,首先按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1的比例進行考察體檢;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3.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設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進入考察范圍,筆試成績達最低合格分數線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二)考察、體檢
按照德才兼備標準和崗位要求,全面了解進入考察范圍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以及回避制度執行等方面情況,并對考察對象進行資格復查,形成書面考察意見。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青島教育人事及教師教育信息網站將及時發布考察、體檢工作信息,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按時參加。
(三)公示和聘用
1.考察、體檢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qdhrss.gov.cn)、青島教育人事及教師教育信息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聘用制教師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青島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見,連同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等原始資料報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審核、備案,對符合聘用條件的,由招聘單位和聘用人員按規定簽訂合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2.聘用制工作人員按規定與招聘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差額撥款事業編制人員按規定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制人員與在編人員統一管理,聘用制人員工資發放標準和支付渠道等參照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執行。
3.對有教師資格要求的崗位,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人員須在辦理聘用手續時提交符合崗位條件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對報名時無教師資格證要求的教師崗位,無教師資格證人員可先應聘,但須在聘用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再續簽合同。
七、其他事項
(一)公開招聘實行全程監督,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面試方案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相關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學校招聘工作咨詢電話和教育局招聘監督電話詳見附件1,筆試網上報考技術咨詢電話:15588683585。
附件:
1.2016年青島市教育局直屬學校面試前置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rar
2.青島市教育局直屬學校面試前置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rar
3.青島市教育局直屬學校面試前置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rar
青島市教育局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