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金華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細則(試行)的通知》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金華市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較強的溝通能力。
2、具有符合崗位所需的相關條件。
二、報名
1、對象: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年齡30周歲及以下(1986年4月8日以后出生),戶籍不限,性別不限。
2、所需材料:報名時攜帶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學信網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原事業身份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證明、勞動合同和社保繳費清單。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
3、專業要求:環境工程、環境科學、化學、無機化學、有機化學、分析化學、應用化學專業。
4、報名時間及地點:2016年 4月 6 日至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在金華市金東區東寧路223號金華市環保綜合大樓四樓414室現場報名。
三、面試
1、時間:依據報名人員情況,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核
面試成績前兩名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
五、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體檢、考核不合格的或在擬聘用通知書下發前放棄的,由招聘單位決定是否進行遞補,遞補人員需在擬聘用通知書下發前完成,通知書下發后一律不再進行遞補。
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六、其它
本次招聘有關專業問題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