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時間:2013年11月17日上午9:00--11:00考《綜合知識》,下午14:30--17:00考《專業知識》。
2.筆試地點:筆試地點統一設在師宗縣教師進修學校。具體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須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四)筆試成績查詢
11月22日后,報考人員可登錄規定網站查詢,也可到縣煤炭工業局查詢。
(五)筆試政策性加分
曲靖市生源或戶籍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符合筆試加分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曲政發〔2013〕52號)文件規定的政策予以加分。
辦理加分手續須提供的材料:
1.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證明書》、戶口簿(須證明與烈士間的關系),經當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持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材料、戶口簿(須證明與因公犧牲警察之間的關系)。
2.參加云南省“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提供《聘用合同書》、經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3.參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憑《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年度考核表,經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4.參加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提供《聘用合同書》、經縣級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5.參加云南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憑《志愿服務證》(證上須有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
6.符合少數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生持《戶口簿》經就讀高校前戶籍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縣級公安部門、縣(市)區民族宗教事務局、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7.符合優秀運動員加分政策的高校畢業生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及獎章、獎牌、證書,并經省、市體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認定并出具證明材料。
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在2013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向師宗縣煤炭工業局提交加分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逾期責任自負。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師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填報《曲靖市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加分情況匯總表》,于11月13日報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方可辦理加分手續,并通過規定網站向社會公示。
七、進入面試人員的確定
(一)面試前資格復審
1.擬進入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1︰2的比例確定,筆試科目有缺考者不得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
2.對擬進入面試人員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復審,主要是對考生所持證件、證明材料與報名信息的一致性進行審核。資格復審由師宗縣煤炭工業局組織進行,考生本人須帶齊招聘崗位所需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并填寫《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資格復審表》。資格復審時間:1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地點:師宗縣煤炭工業局。
3.筆試成績公布后,考生便可通過規定網站查詢到自己是否為資格復審對象。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的人員須在11月28日前向師宗縣煤炭工業局提交本人親筆填寫的《曲靖市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申請表》,既不按規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申請表》又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并按違反考錄紀律人員處理,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的招聘考試。由于自愿(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而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崗位,按報考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兩次,若無遞補人員或遞補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需要等額面試的崗位須報經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方可進行。同一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在2人及以上的,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員數達不到1:2比例時,須縮減招聘計劃數以達到1:2的面試比例,縮減后仍達不到1:2的面試比例的,按實有人員組織面試。資格復審遞補情況在規定網站進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送放棄和遞補情況說明。
4.考生在參加資格復審前應主動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中查詢本人學歷信息。若查詢不到的,請及時到云南省教育廳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進行學歷認證。資格復審時,若在網上查詢不到所持畢業證的相關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學歷認證報告》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
5.資格復審結束后,師宗縣煤炭工業局將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規定網站上進行公示。
(二)面試
1.面試按《師宗縣煤炭工業局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方案》組織實施,面試方案主要內容將在規定網站上公告,面試實行全程錄音錄像。
2.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詳見規定網站上公告的《師宗縣煤炭工業局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方案》。
3.資格復審合格進入面試的人員,若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必須在面試開始7天前向師宗縣煤炭工業局提交本人親筆填寫的《曲靖市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申請表》,既不按規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申請表》又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并按違反考錄紀律人員處理,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的招聘考試。由于自愿(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造成面試人員空缺的崗位,可按報考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兩次,在資格復審過程中已經遞補過兩次的崗位不再遞補,遞補過一次的崗位可進行第二次遞補,若無遞補人員或遞補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需要等額面試的崗位須報經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方可進行。同一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在2人及以上的,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員數達不到1:2比例時,須縮減招聘計劃數以達到1:2的面試比例,縮減后仍達不到1:2的面試比例的,按實有人員組織面試。面試資格遞補情況在規定網站進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送放棄和遞補情況說明。
4.面試有關事項
(1)面試采用結構化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
(2)報考人員在面試抽簽決定順序號時仍未到達面試指定地點,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責任由考生自負,面試按面試方案規定正常進行。若等額面試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
(3)面試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筆試和面試成績按照各占50%的權重比例計入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有加分情況的考生,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綜合素質成績+專業素質成績+政策性加分)÷2.5〕×50%+〔面試成績〕×50%;沒有加分情況的考生,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綜合素質成績+專業素質成績)÷2.5〕×50%+〔面試成績〕×50%。
八、考核和體檢
(一)考核
根據本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員。考生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曲政發〔2013〕52號)文件中有關優先錄(聘)用的規定執行,若再并列,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又相同則以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若還相同則重新組織綜合成績并列者面試。確定擬錄(聘)用人員后,由師宗縣煤炭工業局組織對擬錄(聘)用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實作能力、工作實績情況等進行考核。
(二)體檢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衛生局《轉發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操作手冊的通知》(曲市人〔2010〕26號)文件執行。由師宗縣煤炭工業局組織到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用人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由師宗縣煤炭工業局組織到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因應聘人員考核、體檢不合格產生的空缺崗位,從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一次。遞補人員通過規定網站向社會進行公示。
九、錄(聘)用手續辦理程序及時限要求
1.師宗縣煤炭工業局按照筆試、面試、考核、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錄(聘)用人員,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由考生自愿選崗后,由師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在規定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個工作日,節假日順延)。
2.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錄(聘)用人員,由師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擬錄(聘)用意見報送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辦理錄(聘)用手續。屬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的按調動辦理。
3.在辦理錄(聘)用手續階段,因通過其他方式就業等原因放棄錄(聘)用資格的報考人員,必須在錄(聘)用手續開始辦理前,向師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考生親筆填寫的《曲靖市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自愿放棄錄(聘)用資格申請表》報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否則按違反考錄紀律人員處理,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的招聘考試。由于應聘人員自愿放棄錄(聘)用資格以及公示結果影響錄(聘)用造成崗位空缺的,從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中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一次。遞補人員通過規定網站向社會進行公示。
4.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紀律和監督
1.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機構和社會的監督。師宗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過程進行全程監督。
2.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從事考試招聘、面試、考核、體檢等組織工作的人員,與報考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有關規定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人事部令第六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3.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上述公布的網站了解公開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負責。
4.對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證件、證明材料報名的考生,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在公開考試招聘的任何階段均可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資格或錄(聘)用資格,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的招聘考試。涉及偽、變造證件、證明材料、印章的人員,交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5.對自愿放棄資格復審、面試或錄(聘)用資格而未按規定提交自愿放棄申請的考生,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范圍內的招聘考試。
6.對考試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將按禁考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于替考行為,若替考者有工作單位的,建議其工作單位對替考者以予紀律處分。
7.師宗縣紀檢監察部門、師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整個公開招聘工作進行監督,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規定的管理權限及時處理。整個公開招聘考試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
十一、本方案由師宗縣煤炭工業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師宗縣煤炭工業局0874-5755532
監督電話:師宗縣紀委派出第五紀工委0874-5751707
師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4-5768113
師宗縣煤炭工業局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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