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贛榆區屬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建設,推動國有企業又好又快發展,經贛榆區委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公開招聘區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職位與數量
江蘇蘇海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1名,副總經理3名。其中1名副總經理兼任連云港市創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1名副總經理兼任連云港金東方港口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連云港市創聯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名;
連云港金東方港口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名;
連云港市秦山島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1名。
二、招聘范圍
全市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中層以上領導干部,以及國有企業、私營企業中層以上領導人員。
三、人選條件
人選除應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基本資格外,還應具備下列資格:
1、熟悉現代企業管理、金融、投融資、港口建設等方面政策、法律法規相關業務知識,有企業管理、金融管理、資本運營等工作經驗,有志于從事國有企業管理工作。
2、任職履歷要求
⑴蘇海集團董事長、總經理,蘇海集團副總經理(兼任創聯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蘇海集團副總經理(兼任金東方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人選:
須擔任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正科級及以上職務,或擔任副科級職務2年以上,或擔任國有、私營等企業領導班子正職,或擔任國有、私營等企業領導班子副職2年以上。
⑵蘇海集團副總經理,創聯公司副總經理,金東方公司副總經理,秦山島公司總經理人選:
須擔任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副科級及以上職務,或擔任中層職務3年以上,或擔任國有、私營等企業副職,或擔任國有、私營等企業中層職務3年以上。
3、年齡,男性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一般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招聘程序
1、宣傳發動。面向全市動員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名。
2、組織報名。可個人自薦,也可單位推薦,每人可報1-2個職位。個人自薦的,將材料直接報贛榆區委組織部干部科;單位推薦的,需征得本人同意,對應每個職位,各單位可分別推薦1-2名,人數較多的單位,可分別推薦2-3名。
3、綜合比選。對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綜合分析、充分醞釀,研究確定考察人選。
4、組織考察。對人選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進行考察,重點考察德才素質、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等情況。
5、討論決定。在綜合考察的基礎上,區委召開常委會研究確定人選。
6、任前公示。對擬任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7、任職。公示結果不影響使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任職手續。
五、待遇與管理
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實行年薪制管理,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簽訂正式聘用合同,每個聘期3年(含試用期),按區政府相關規定執行。擬任人選是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人員的,不再保留公務員、參照公務員、事業身份。
薪酬管理制度以區政府印發的文件為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薪酬由基本薪酬、績效薪酬、任期激勵收入三部分構成。基本薪酬原則上不超過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的2倍。績效薪酬以基本薪酬為基數,在基本薪酬的0—2倍之間確定。基本薪酬、績效薪酬之和最高是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的4.8—8倍。任期激勵收入根據任期考核評價結果在不超過監管企業主要負責人任期內年薪總水平的30%以內確定,任期考核評價結果為不勝任的,不得領取任期激勵收入。
(二)國有企業負責人在年度薪酬總額之外獲得的政府單項獎勵,各單項獎勵總額原則上不超過基本年薪。
(三)國有企業主要負責人年度薪酬分配系數為1,黨委書記和總經理的分配系數為0.9—1,領導班子成員副職的分配系數為0.6—0.9。
(四)以上年度薪酬等均為稅前收入,相關人員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六、其他要求
參加贛榆區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選拔的人員將推薦表紙質和電子稿于2016年1月24日下午5:30前(含節假日)報送贛榆區委組織部干部科。
聯系人:李大旭
聯系電話:86223260
聯系地點:贛榆區行政中心609室
電子郵箱:gyzzbgbk@163.com
七、本簡章未盡事宜由贛榆區委組織部、區國資辦負責解釋。
贛榆區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自薦表
贛榆區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推薦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