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增強我院審判輔助力量,提升審判執行的效率和質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院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書記員(下稱書記員)60名,合同制司法警務助理(下稱司法警務助理)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條件
報考書記員和司法警務助理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并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
(三)身體健康;
(四)書記員應當具有大學法律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18周歲以上,熟悉計算機操作且記錄速度達到每分鐘100字以上(準確率達80%以上);
司法警務助理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復員退伍軍人學歷可為高中;年齡在18周歲以上;男身高1.68米以上,女身高1.58米以上;同等條件下,公安、警察院校的畢業生及退伍軍人優先錄用。
(五)具有法院工作經歷表現突出的、可適當放寬。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名并不予錄用;已經錄用的,一經發現,解除勞動合同: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因其他原因不宜錄用的。
二、招聘辦法
(一)報名
時 間:2015年10月9日-10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地 點:廣州市荔灣區龍溪大道273號荔灣區法院二樓大堂。
報名時應當攜帶學歷學位證書、有效期以內的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或未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大一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兩張。
聯系人:賀小芳、蔡春
聯系電話:020-81600757、020-83006180
(二)考試
1、書記員的考試分為筆試、速錄測試和面試三部分。
(1)、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專業基礎知識和能力,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合格者進入速錄測試。
(2)、速錄測試主要考察應聘者速錄技能,占總成績的60%。
(3)、按速錄測試成績由高至低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4)、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態等,占總成績的40%。
(5)、面試結束后,面試考官小組應當當場評分,并將面試成績告知面試對象。
2、司法警務助理的考試分為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三部分。
(1)、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專業基礎知識和能力,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合格者進入體能測試。
(2)、體能測試主要測試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4ⅹ10米往返跑、俯臥撐(男)、仰臥起坐(女),占總成績的60%。考核標準參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實施。
(3)、按體能測試成績由高至低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人員與擬聘用人員的比例為2:1。
(4)、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態等,占總成績的40%。
(5)、面試結束后,面試考官小組應當當場評分,并將面試成績告知面試對象。
3、考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三)體檢、組織考察、確定擬聘用名單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名單。體檢合格的應聘者由政工辦負責對其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職位的相關情況進行考察。如出現體檢、組織考察不合格或因個人原因放棄聘用資格等情況的,可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在總成績60分以上的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經5個工作日公示,沒有投訴或者經查投訴不實的,與招聘單位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經公示,被投訴查實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工資及待遇
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待遇從優,享受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相關福利待遇,被聘用者自行解決住宿問題。
本公告由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