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2013〕10號),結合我縣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4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納雍縣2015年第二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一、公開招聘的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職位
招聘職位詳見《納雍縣2015年第二批面向社會公開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附件1)。招考專業嚴格按照貴州省公務員局(原人事人才網www.gzrs.gov.cn)公布的專業目錄《2012博士碩士本科代碼》、《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和《計算機、會計及相關專業》設置。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四)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7年7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七)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能提交招考職位所需畢業證書的人員 。
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二)截止2015年7月23日仍在崗的特崗教師、計生特崗工作人員;
(三)截止2015年7月23日納雍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四)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五)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六)在各級公務員招錄考試或各種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七)定向或委培的應屆畢業生;
(八)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九)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十)偽造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或有其它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
(十一)截止2015年7月23日與其他部門約定有服務期未滿或尚未解除合同的人員;
(十二)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十三)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十四)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十五)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發布招聘公告時間:2015年7月23日——2015年8月3日。詳見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
(二)報名時間:2015年7月30日-2015年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報名地點: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政務大廳。
(四)報名辦法:
報考人員報名提交在附件中下載打印的《納雍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核表》(附件2),同時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復印正反面);
2.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張;
4.納雍縣外在職人員報考,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隱瞞真實身份報考的,取消招聘資格);
5.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A4紙復印);
6.按有關規定收取考務費100元/人。
(五)有關要求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資格審核表》、《招聘方案》,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下載并在《報名資格審核表》上如實填寫本人相關信息后,用A4紙打印出《報名資格審核表》(只收打印表)。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等環節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由納雍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組織,招聘單位具體負責。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資格審核表》對照《招聘方案》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予以確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因資格審查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并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公開招聘過程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如某職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達不到3:1,將調整或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因調整招聘計劃而減少的職位,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若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提出申請,經納雍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可以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本人不愿申請改報職位的,納雍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退其所交考務費,改報職位和退費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8月10日。報名結束后由納雍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布。
五、考試
(一)筆試
經資格初審合格者,憑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交費收據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筆試準考證》地點: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政務大廳。未按規定時間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筆試時間及地點:根據招聘不同職位報名情況確定,祥見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
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范圍:公共基礎知識
考生須同時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未參加筆試或筆試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職位招聘計劃數(若有調整招聘計劃的職位,按調整后的招聘計劃職位數計算)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根據報名后調整的計劃數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一同進入面試。進入面試考生須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面試準考證》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
1.面試時間及地點:見《面試準考證》,《面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祥見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
2.面試方式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方法計算。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根據報名后調整的計劃數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若總成績、筆試成績相同的,通過復試確定進入下一環節。
六、體檢
根據報名后調整的招聘職位計劃數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所缺職位不再遞補。
體檢必須按規定時間在納雍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醫院體檢。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具體見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
七、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考察政審工作由納雍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實施。考察政審應當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政審組,考察政審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政審材料、做出政審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計生狀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考察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定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在考察政審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考生,考察政審不合格,由招聘單位報經納雍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八、公示、聘用及管理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znayong.gov.cn/)上向社會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考察政審和公示結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并按照所報職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選崗,選崗職位見《納雍縣2015年公開招聘社會救助局鄉鎮辦公室工作人員選崗明細表》附件3。
(二)聘用及管理
1.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在本縣內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前3年內只能在聘用單位(鄉鎮)工作,不得借用、調動及參加任何形式考調。
2.不按規定時間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組織領導
為加強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納雍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招聘工作的具體事宜。
十、紀律監督
此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招聘紀律,并主動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及社會監督。
咨詢電話:0857—3531064(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錄股)0857—3522423(縣民政局辦公室)
監督電話:0857—3532825(納雍縣紀委監察局黨風政風監督室)
十一、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納雍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十二、本方案由納雍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相關通知、公告、信息等將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上發布。考生應仔細閱讀招聘方案,關注招聘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讀公告、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的,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