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時間:2013年9月28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各科滿分均為100分,
3.筆試成績計算:滿分為100分。
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50%+《公共基礎知識》×50%。
4.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過期臨時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5.筆試加分:符合加分條件的,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兩科筆試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請于2013年9月25日17:00前將有效證明材料交成都市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備案辦理加分手續(地址:成都市龍泉驛區長柏路248號,聯系電話:028-84846499)。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申請。
6.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和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于10月15日在龍泉公眾信息網、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布(www.longquanyi.gov.cn,lqyrsj.gov.cn),請考生注意查看。
7.查分申請: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成績核查申請。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名單: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根據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按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以1:3或1:4的比例確定(具體以崗位表確定的開考比例為準,下同)。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與筆試成績同時在龍泉公眾信息網、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布。
2.資格復審內容:報考者須提供本人報名時打印的《2013年龍泉驛區公開招聘引進“百千萬”人才資格審查表》兩份、本人《準考證》、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或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資格復審合格者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而產生的缺額,按照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照筆試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三)面試
1.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開考比例:按照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不低于1:3或1:4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適當放寬。仍然達不到放寬后比例或無法調減的,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辦理。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四)總成績公布
考試總成績將于面試結束后4個工作日內在龍泉公眾信息網、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布;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折合分數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六、體檢、考察及定崗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若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面試成績相同,則按照筆試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下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在龍泉公眾信息網、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擬聘人員按1:3或1:4比例計算倍數的崗位,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其他達到相應面試比例崗位進入體檢人員(含遞補進入體檢的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一)進入體檢人員由龍泉驛區公開招聘引進“百千萬”人才領導小組通知并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人社部發〔2010〕12號和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體檢費由進入體檢人員承擔。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結果通知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主考機關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到原體檢醫院以外的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
(二)考察工作參照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未按時參加體檢或考察的,視為本人自愿放棄。
(三)體檢和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根據報考崗位,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擬聘者選定聘用單位。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出現的缺額,經龍泉驛區公開招聘引進“百千萬”人才領導小組同意,可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聘用及報到
(一)公示。對體檢和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龍泉公眾信息網、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公示期間及公示結束后本人放棄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二)聘用。公示無異議經龍泉驛區公開招聘引進“百千萬”人才領導小組確認擬聘人員名單后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人員如系應屆畢業生,招聘單位應與其簽訂《就業協議書》并明確報到時應交驗的應聘資格條件中要求的證件和證明材料。擬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辦理工作調動手續。
(三)報到。公開招聘引進的人才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到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四)試用。公開招聘引進的人才按照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服務年限。公開招聘引進的人才在試用期結束后應在我區服務年限應不少于3年。未滿規定服務年限不得調離本區。
八、待遇
本次公開招聘引進人才按照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九、紀律和監督
公開招聘引進工作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聘用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保證公開招聘引進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電話:028-84850987(成都市龍泉驛區第四紀工委、監察分局)。咨詢電話028-84846499。
附件:2013年龍泉驛區公開招聘引進重點急需人才崗位表.rar
成都市龍泉驛區公開招聘
引進“百千萬”人才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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