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衛生廳等部門關于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11]160號)和《惠安縣公務員局 惠安縣衛生局關于印發<惠安縣2015年度緊缺急需衛生人才招聘指導目錄>的通知》(惠衛綜〔2014〕181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組織惠安縣醫院等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赴醫學類院校公開招聘衛生類緊缺急需專業技術人員63人。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
詳見《2015年惠安縣衛生系統赴醫學類院校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品行端正,具有救死扶傷、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1月1日期間出生);
6、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特別說明:(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2)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3)惠安縣各級各類公立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含試用期內)人員、已與我縣衛生醫療事業單位簽約為“臨床醫學專業本專科畢業生為鄉鎮衛生院培養臨床醫師工作”及與我縣醫療事業單位簽定就業協議的畢業生不得報考。
本次招聘對象均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畢業生。其中,2015年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他報考人員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5年2月1日前取得。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郵寄預報名與現場報名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應下載、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2),并將該表格發送至本次招聘專用郵箱:haxwsg@163.com 。郵件發送完畢后,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打印后的《報名登記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認證報名。
1.報名時間與地點
現場報名時間: 2015年1月18日
現場報名地點:福建醫科大學
2.報名所需材料
報考人員填寫《2015年惠安縣衛生系統赴醫學類院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報考人員屬2015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就業推薦表、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在校期間成績單、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他報考人員須提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該材料應通過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并打印。每位報考人員均須提交1張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提交報名材料時,報考人員務必認真填寫個人有效的聯系方式。
3.資格審核
由縣編辦、公務員局、財政局、衛生局現場招聘工作組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報名資格審查,資格審核合格者準予參加考核考試。
(二)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方式根據報名人數確定,若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不超過1:5,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若超過1:5則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筆試合格線為50分,具體事宜另行通知),并按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考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1.面試內容:公共綜合知識(類同于公務員錄用考試面試內容)和有關衛生法規(《執業醫師法》、《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專業知識。
2.考試總成績的計算:總成績=綜合成績+加分。其中,研究生加分5分;經規范化住院醫師培訓合格并獲得所報考專業衛生類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加分3分;獲得所報考專業衛生類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加分2分;在校期間綜合積分在本專業前30%的加分2分。
3.面試成績合格線:報考縣直醫療單位的,面試成績不低于70分的方可聘用;報考鄉鎮衛生院或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人員,面試成績不低于65分的方可聘用。總成績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報考人員,應當日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逾期未簽訂協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并在各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三)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按招聘計劃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在面試成績和資格復審均合格的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體檢人選。若同一崗位有2個及以上報考者面試成績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并從面試成績和資格復審均合格的人選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若無符合遞補條件人選的,則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2.體檢標準。參照福建省公務員考錄現行體檢標準執行。
3.體檢的組織。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縣人事部門組織,并接受縣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體檢醫院為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具體事宜另行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四)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將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和計生部門出具的計生證明交至招聘主管機關,并由其檔案保管單位將本人檔案按機要渠道寄至招聘主管機關。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采取談話了解、查閱檔案等方式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能力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本人未配合招聘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核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及聘用資格。
(五)聘用
根據考試及體檢結果,確定各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惠安人事人才網(www.harc.gov.cn)公示7天。其中,同一崗位涉及多個單位的,由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優先選擇聘用單位(崗位)。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且相關證件齊全、個人檔案、計生、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按時送達的,由用人單位到縣委編辦、縣公務員局辦理相關用編、聘用手續,工資待遇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聘用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服務滿五年(按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算),服務未滿五年而辭職或調動者須交違約金人民幣10000元,并在五年內不得報考惠安縣衛生系統事業單位。
(二)因報考人員考核、體檢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的,原則上在各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總遞補次數原則上不超過兩次。
(三)各崗位擬聘用人員在2015年8月31日前仍未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原件、個人計生證明、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或未將個人檔案寄至惠安縣公務員局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請及時與惠安縣公務員局、惠安縣衛生局聯系。咨詢電話:0595-87382166
(五)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監督電話:0595-87392509
(六)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惠安縣公務員局、惠安縣衛生局負責解釋。
惠安縣公務員局
惠安縣衛生局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