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查按照簡章規定程序及崗位表具體要求進行。
1.面試入闈人員確定
在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則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招聘1至2人的職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招聘3至10人的崗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員。筆試成績相同者占面試入闈人員名額,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最后一名入闈面試者,一同入圍面試;達不到規定入闈面試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員;筆試成績不合格或存在單科零分、缺考、違紀情況的報考人員不能進入資格審查。
2.面試入闈人員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是根據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的確認和審核。
資格審查產生空缺崗位的,可在本崗位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報考人員中按照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時間截止到公布的資格審查結束時間后兩個工作日。
面試入闈人員需持下載的《報名表》、《資格審查表》、準考證以及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和招考崗位需要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其中: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須提供民政部門頒發的烈士證書和證明其關系的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
(2)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管理辦公室(團委)證明和志愿服務證書。
(3)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地州市以上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證明和“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4)戶籍遷出還未在哈密地區落戶的哈密地區生源大中專畢業生須提供遷出證明材料原件或高中畢業證原件、復印件。
3. 資格審查部門
(1)地直招聘單位負責本單位崗位的資格審查。
(2)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本縣市招聘崗位的資格審查。
(四)面試
1.面試組織
面試工作在地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指導下,由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各縣(市)、地直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共同組織實施。
2.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人員面試開考前30分鐘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開考后到達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期間,對面試人員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
(2)面試時,參加面試人員須攜帶面試通知單、筆試準考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面試結束時原件退還本人,缺少上述證件,不得參加面試。
(3)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
(五)總成績計算
1.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科目數×50%+面試成績×50%。
2.哈密地區公安消防支隊文員崗位:
管理崗位:筆試成績÷筆試科目數×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
專業技術崗位:筆試成績÷筆試科目數×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
以上筆試、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
(六)體能測評(僅限報考網格化巡邏防控辦公室崗位和地區公安消防支隊文員崗位)
根據總成績,按報考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體能測評。成績當場公布,測評項目任一項不達標的,均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因體能測評不合格或自行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崗位,根據總成績依次遞補。
1.哈密地區網格化巡邏防控辦公室崗位體能測評由地區公安局組織實施,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如下:
項目 |
標 準 | |
男性 |
女性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4″1 |
1000米跑(男性) 800米跑(女性) |
≤4′40″ |
≤4′35″ |
縱跳摸高 |
≥250厘米 |
≥215厘米 |
2.哈密地區公安消防支隊文員崗位體能測評由地區公安消防支隊組織實施,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如下:
項目 |
合格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5往返跑 |
男≤14″ 女≤16″ |
男≤16″ 女≤18″ |
1500米跑 |
男≤7′40″ 女≤8′40″ |
男≤8′40″ 女≤9′40″ |
俯臥撐(男) |
≥50個(3分鐘) |
≥40個(3分鐘) |
仰臥起(女) |
≥40個(3分鐘) |
≥30個(3分鐘) |
(七)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按總成績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時,從本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體檢工作由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按照《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標準通用標準(試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要求復檢的,須提交書面申請,經地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在指定的綜合醫院進行復檢, 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復檢)費用由參加體檢(復檢)人員自行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進入考察環節。
報考網格化巡邏防控辦公室崗位體檢標準參照人民警察招錄有關規定執行,其中視力適用“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不合格”。
報考哈密地區公安消防支隊文員崗位體檢標準按照《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消防文員體格檢查標準》執行。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地直招聘單位進行考察,考察方式按照相關規定程序進行。
體檢合格人員須填寫《哈密地區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察表》(考察表在查看體檢工作安排時下載),并按程序到相關單位、部門考察,報招聘崗位所在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地直招聘單位。
考察結束后,考察結果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地直招聘單位統一報地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經辦公室研究確定,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公示。
因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時,經地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體檢、考察。
(九)公示
經地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對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哈密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
(十)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人員下達聘用通知,印發聘用文件,按照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崗位管理相關規定,辦理聘用合同認定手續。聘用人員按照聘用通知要求,在規定報到時間內到各用人單位報到,未按時報到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新聘人員實行1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存在違紀、違規及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監督及相關要求
(一)地區紀委監察機關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
(二)參與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工作要求,與報考人員之間有利害關系的,實行公務回避。
(三)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要嚴肅查處,情節嚴重觸犯法律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報考人員違反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取消其考試資格;對提供各類虛假證件或相關證明及考試舞弊者,3年內不得參加同類考試;不屬于報考范圍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并按要求登錄網站修改或確認信息,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六)地區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不舉辦、不批準,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針對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五、招考信息發布
招考信息均通過官方網站進行發布。其中:
(一)網絡報名、成績查詢通過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xjrsks.com.cn)進行。
(二)公告、公示通過哈密政府網站(http://www.hami.gov.cn)、哈密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xjhmrs.gov.cn/)進行。
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均以上述網站公告為準。
本《簡章》由地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網絡報名技術支持咨詢電話:
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0991-4650800、4660010
政策咨詢電話:
哈密地區公務員局考錄科:0902-2233169
監督電話:
0902—2255057 (哈密地區紀委監察局)
附件:2014年哈密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rar
哈密地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