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事業單位職員管理辦法(試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號)、《深圳市事業單位藝術、體育職員公開招聘工作細則》(深人規〔2008〕4號)及《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有關規定,經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我局決定公開招聘事業單位藝術職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聘對象
符合本公告及報考職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具體職位參見《深圳市龍華新區公共事業局藝術職員公開招聘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見附表1)。
(二)招聘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無犯罪記錄;
3.遵守職業操守,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職位表》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
(三)有關要求
1.對招聘范圍的要求:
戶籍要求為“市內”的職位,限深圳戶籍人員報考。有下面兩類情況者,可按市內戶籍人員報考:
(1)在我市機關事業單位雇用滿1年以上的雇員或連續聘用滿5年以上的臨聘人員,目前仍在崗的。其中雇員雇用時間和臨聘人員臨聘時間均截至2014年6月30日(下同); 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市外戶籍雇員或臨聘人員符合本市戶籍人員報考條件的,在我市不同機關事業單位中的相同崗位雇用或臨聘的,其雇用或臨聘時間可以累計,其中雇用之前在我市機關事業單位臨聘的,可累計為臨聘時間。
(2)2014年6月30日前結婚,配偶具有深圳戶籍,或配偶屬駐深部隊軍人且本人符合隨軍條件的。
2.對報考學歷的有關要求:
(1)考生學歷、學位必須與職位要求相符。低學歷不能報考高學歷要求的職位,高學歷可以報考低學歷要求的職位。如最低學歷要求為“本科”,?茖W歷不能報科,本科及以上學歷可以報考。
(2)職位要求為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學歷的,報考者為成教、自考、電大、業大、函授或在職黨校學歷的不能報考;職位未要求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學歷的,深圳戶籍報考者具有成教、自考、電大、業大、函授或在職黨校等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的,可以報考。
3.對報考專業的有關要求:
(1)報考者的所學專業必須與職位要求一致。專業是否相符可以參考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
(2)所學專業必須與職位規定的學歷層次相對應。如職位要求學歷為“研究生”,專業為“美術學”,若報考者本科的專業為“美術學”,但研究生的學歷為“藝術學”,則不符合要求。
(3)本次招考年齡計算截止2014年6月30日,30歲以下即為1984年6月30日之后出生,其余年齡計算方法類推。
(4)職位條件中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6月30日。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2009年6月以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現役軍人;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時間、地址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4年7月31日至2014年8月6日(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8:00)
3.報名地址:深圳市龍華新區清湖行政服務中心2棟509室,聯系人:何小姐,聯系電話:0755-23336313
(二)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同時,由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應具備的條件和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通知本人參加面試。
應聘人員須提交如下資料:
1、《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職員報名表》原件(見附表2);
2、身份證及戶籍本(驗原件,交復印件);
3、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4、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原件(應準備2份,交1份,自留1份,空表見附表3);
5、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
6、證明應聘人符合崗位規定條件的其他材料;
7、獲獎等證明材料(個人自愿提供)。
資格審查時間由招考單位在報名結束后另行通知。
三、面試
面試時間為8月7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的內容為:
(一)對應聘人的藝術作品、藝術成果等進行評估;
(二)對應聘人分命題科目和自選科目進行藝術才藝現場展演。
按應聘人員的評估成績60%、才藝展演成績40%的比例合成面試成績,面試合格線為60分。進入筆試的人員范圍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以及筆試人數與擬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數達不到3:1的,按面試實際合格人數筆試。
四、筆試
筆試由深圳市考試院統一組織,具體時間地點詳見筆試通知書。報考者憑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與職業能力測試(一般類),《綜合知識與職業能力知識》大綱可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查詢,或撥打電話:0755-83776655咨詢。
五、確定資格復審及考核人選
筆試結束后,按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80%、筆試成績2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擬聘人選按擬聘人數和總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總成績多人并列的,在擬聘人數范圍內依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最終人選。
筆試結束后,考生的面試成績、筆試成績、筆試合格線、擬聘人員名單和資格復審安排將在龍華新區公共事業局網站公布。
六、體檢、考察和公示
(一)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均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組織單位在30天內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資格復審和考核。
考核內容為擬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職位的相關情況。
經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單位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審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在網上將擬聘人員名單公示7天。
七、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經查投訴不實或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職員管理辦法(試行)》、《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等法律法規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按規定在公示結束的三個月內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試用期
對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按規定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一定期限的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結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九、其他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宜按《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及《深圳市事業單位藝術、體育職員公開招聘工作細則》(深人規〔2008〕4號)有關規定執行。
十、本公告由龍華新區公共事業局負責解釋
點擊下載1、2014年深圳市龍華新區公共事業局招聘崗位表.rar
3、2014年深圳市聘用職員、雇員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