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緊急避險的概念和成立條件
緊急避險的概念;緊急避險的成立條件:起因條件、時間條件、對象條件、主觀條件、限制條件、限度條件、特別例外限制。
二、 緊急避險與正當防衛的異同
三、 避險過當及其刑事責任
避險過當的概念;避險過當的基本特征;避險過當的刑事責任。
第八章 刑罰的概念和種類
第一節 刑罰的概念和目的
一、 刑罰的概念和特征
刑罰的概念;刑罰的特征;刑罰與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區別。
二、 刑罰目的
刑罰目的的概念。
刑罰報應的觀念;預防犯罪的目的。
特殊預防的概念及其主要內容;一般預防的概念及其主要內容;特殊預防與一般預防的關系。
第二節 我國刑罰的種類和體系
一、 刑罰種類概述
刑罰的種類;學理分類:生命刑,自由刑,財產刑,資格刑;刑法中的分類:主刑,附加刑。
二、 我國刑罰體系的特點
三、 主刑
管制的概念和特征,管制的執行和禁止令;拘役的概念和特征;拘役的執行;有期徒刑的概念和特征;有期徒刑的執行;無期徒刑的概念和特征;無期徒刑的執行;死刑的概念和特征;死刑適用及其限制性規定;死刑的執行方法。
四、 附加刑
罰金的概念,適用方式,罰金數額的確定,罰金刑的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的概念、內容,適用范圍與適用對象,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剝奪政治權利的執行;沒收財產的概念,沒收財產的適用方式,沒收財產的范圍,沒收財產的執行;驅逐出境的概念,驅逐出境的適用對象。
第九章 量刑
第一節 量刑的概念和原則
一、 量刑的概念、功能、特征
二、 量刑的原則
以犯罪事實為根據的量刑原則;以法律為準繩的量刑原則。
第二節 量刑情節
一、 量刑情節的概念、特征和種類
二、 法定情節
法定情節的概念;從輕處罰情節和從重處罰情節的適用;減輕處罰情節的適用;免除處罰情節的適用。
三、 酌定情節
酌定情節的概念及其作用;酌定情節的種類;酌定情節的適用。
第三節 量刑制度
一、 累犯
累犯制度的意義。
累犯的種類;一般累犯的概念及其構成條件;特別累犯的概念及其構成條件。累犯和再犯的區別。
累犯的刑事責任。
二、 自首
自首制度的意義。
自首的種類:一般自首的概念及其成立條件;特別自首的概念及其成立條件。
共同犯罪自首的認定;數罪自首的認定;過失犯罪自首的認定;自首與坦白的界限;單位犯罪自首的認定。
自首情節的處理原則。
三、 立功
立功的概念和意義;立功的種類及其表現形式;對立功情節的處理原則。
四、 數罪并罰
數罪并罰的概念、特點和意義;數罪并罰的原則;我國刑法中的數罪并罰原則;我國刑法中數罪并罰原則的基本適用規則;適用數罪并罰原則的三種情況。
五、 緩刑
緩刑的概念和意義;緩刑的適用條件;緩刑的考驗期限;緩刑的考察;緩刑的法律后果。
戰時緩刑的概念、適用條件及其法律后果。
第十章 刑罰執行制度
第一節 減刑
一、 減刑概述
減刑的概念和作用;減刑與改判的區別;減刑與減輕處罰的區別。
二、 減刑的條件
對象條件;實質條件;限度條件。
三、 減刑后的刑期計算
四、 減刑的程序
第二節 假釋
一、 假釋概述
假釋的概念和作用;假釋與釋放的區別;假釋與減刑的區別;假釋與緩刑的區別;假釋與監外執行的區別。
二、 假釋的條件
對象條件;限制條件;實質條件。
三、 假釋的考驗期及其考察
四、 假釋的法律后果
五、 假釋的程序
第十一章 刑罰消滅制度
第一節 刑罰消滅概述
一、 刑罰消滅的概念
二、 刑罰消滅的法定原因
第二節 時效
一、 時效的概念和意義
時效的概念;追訴時效與行刑時效;時效的意義。
二、 追訴期限
追訴期限的規定;追訴期限起算的規定;時效中斷的概念及其起算方法;時效延長的概念及其起算方法。
第三節 赦免
一、 赦免的概念
赦免的概念;大赦與特赦的區別。
二、 我國的特赦制度
第十二章 刑法各論概述
第一節 刑法各論的研究對象和體系
一、 刑法各論及其研究對象
刑法各論在我國刑法學中的地位;刑法各論的研究對象。
二、 刑法分則與刑法總則的關系
刑法總則所規定的內容,刑法分則所規定的內容;刑法總則與刑法分則的聯系。
三、 刑法各論的體系
犯罪的分類和排序。
第二節 罪狀、罪名、法定刑
一、 刑法分則條文的基本結構
二、 罪狀
罪狀的概念;罪狀的種類:簡單罪狀、敘明罪狀、空白罪狀、空白罪狀與敘明罪狀并存形式、引證罪狀。
三、 罪名
罪名的概念;選擇罪名和單一罪名。
四、 法定刑
法定刑的概念;法定刑的種類:絕對確定的法定刑、絕對不確定的法定刑和相對確定的法定刑;相對確定的法定刑在我國刑法分則條文中的具體規定方式;宣告刑的概念及其與法定刑的關系。
第十三章 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一節 危害國家安全罪概述
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節 本章要求掌握的內容
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間諜罪,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等犯罪的概念、基本構成特征、未完成形態、共同犯罪以及罪數形態,認定這些犯罪時注意區分罪與非罪、本罪與關聯犯罪的關系的界限。
第十四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節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和共同特征。
第二節 本章要求掌握的內容
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交通設施罪,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違規制造、銷售槍支罪,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責任事故罪,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等犯罪的概念、基本構成特征、未完成形態、共同犯罪以及罪數形態,認定這些犯罪時注意區分罪與非罪、本罪與關聯犯罪關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