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以及《石獅市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獅委〔2012〕69號)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1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具體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三)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身體健康,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五)年齡要求: 30周歲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及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或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符合報考條件;已被石獅市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聘用為編制內工作人員的,不得報考;報考人員經聘用后,須在我院服務五年以上。
(六)學歷要求:崗位所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是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
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通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而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考生,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關證明;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二、招聘職位及要求
詳見《2014年石獅市醫院公開招聘衛生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報名
報名方法:采取現場報名和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外地考生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
(一)現場報名方法、時間和地點
1、報名方法:外地考生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
2、報名時間:2014年6月22日(星期日)一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3、咨詢電話:0595-88504590、18959889120。
4、報名地址:石獅市香江路812號石獅市醫院行政樓八樓。
5、報名材料:
(1)如實填寫的《報名信息表》(附件2)1份;
(2)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相片3張;
(3)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考崗位有要求提供的)、畢業生就業派遣報到證(已辦理就業手續的人員可不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未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2014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執業資格證書和相應專業任職資格證書,及其它證明符合招聘職位具體要求的其它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6)留學歸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屬國內院校和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二)電子郵件報名方法、時間和地點
1、報名方法:發送報名材料至2036173711@qq.com。
2、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4年6月22日(星期日)24:00。
3、咨詢電話:0595-88504590、18959889120。
4、電子郵件必須包含以下報名材料的電子檔或掃描件:
(1)《報名信息表》(附件2);
(2)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相片;
(3)本人身份證;
(4)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考崗位有要求提供的)、畢業生就業派遣報到證(已辦理就業手續的人員可不提供)。未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2014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5)執業資格證書和相應專業任職資格證書,及其它證明符合招聘職位具體要求的其它相關證件;
(6)留學歸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屬國內院校和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或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6月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延長至2014年7月31日。
2、考生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無法聯系造成影響招錄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2014年6月24日(星期二)登錄石獅市醫院網站(www.ssshosp.com)查詢資格審查情況;2014年6月25日(星期三)領取準考證,具體事宜以審查結果公告為準。期間,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審查情況后提出申訴。
五、考試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或面試方式進行,各崗位的考試方式具體詳見《崗位信息表》。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一)采取面試考試方式的崗位。
1、面試內容:重點考察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包括病例分析、職業素質等。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成績計算: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即為考生總成績。
(二)采取筆試及面試相結合考試方式的崗位。
1、筆試:護理或助產專業崗位考《護理專業知識》,其他崗位考《醫學基礎知識》;筆試時間: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具體時間及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為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包括病例分析、職業素質等。
面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3、總成績計算:總成績實行百分制,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進行計算,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六、體檢、考核、聘用
(一)體檢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對象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在編制允許范圍內,經市公立醫院改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同意,取所有并列考生為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福建省公務員考錄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考生應按時參加體檢,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獲知體檢結果一周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次數為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并從總分高到低的順序依序遞補。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包括考生在校(或在原單位)及各方面的表現,遵紀守法、計生和綜治等情況,考察形式主要為查閱個人檔案、個別談話、調查了解情況等,考察合格者方能聘用。考察對象在校學習期間,受學校嚴重警告、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的,取消招聘資格。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并從考試成績合格的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序遞補。
(三)聘用
1、體檢合格的考生應配合招聘單位及時將個人檔案調到石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并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等證件,以便辦理查閱檔案和考察手續。否則視為自動棄權,并按總成績依序遞補。特殊情況須延長調檔時限的,須提出書面申請并經有關部門同意。
2、考試、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石獅市醫院網上公示7天。擬聘人選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實行合同管理(試用期一年)。聘用人員至少須在我院服務5年以上。其中,衛生專業技術類人員聘用后3年內如無法取得相應執業資格即自動解除聘用合同。
七、本通告未盡事宜由石獅市醫院負責解釋說明。
附件(點擊查看):
1、2014年石獅市醫院公開招聘衛生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rar
2、2014年石獅市醫院公開招聘衛生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rar
石獅市醫院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