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市城管執法工作需要,決定公開招聘政府買服務工作人員15名,其中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13名,園林管理處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對象和條件
此次公開招聘政府買服務人員,要求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責任心強、身體健康的永康戶籍人員(以2014年6月4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具體職位、學歷、專業要求等詳見附件1。
二、待遇保障
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招聘人員的工資按財政撥款發放,年總收入與上一年度本市職工平均工資(含規模以上私營單位)水平相當,并按照企業職工標準,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同時辦理住房公積金(其中個人繳納部分自負)。
三、報名的有關事項
1、報名時間:2014年6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止。
2、報名地點:永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四樓會議室
3、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報考者持報名表一式兩份(點擊下載)、學歷證書、身份證、戶籍證明、退伍證及相關證明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1寸免冠近照2張。
4、報名人員應對所提交的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人數不足所招聘職數3倍的,按比例核減招聘計劃。
5、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于2014年6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到永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四樓會議室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四、筆試及面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
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和綜合應用能力》,由主觀題和客觀題組成,滿分為100分,筆試實行閉卷形式考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考計劃3名及以上職位的,按1:2的比例確定。如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由永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組織,時間另行通知,成績滿分為100分。
五、體檢及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總成績(滿分100分,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計劃數的1∶2比例參加體檢,其中招考計劃3名及以上職位的,按1:1.5的比例確定(有小數點的四舍五入)。如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工作由永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
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社保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
體檢合格后,按招聘職位1∶1進行考察。
考察工作按《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的有關規定進行。
六、聘用程序及辦法
體檢、考察合格后,在入圍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所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招聘的,辦理聘用手續。
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的政府買服務工作人員,由所在單位實行勞動合同管理。在合同期內,其人事關系、檔案等統一由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其黨、團組織關系應遷至所在單位。對連續兩年考核不稱職或其他不合格情況的,按照合同規定予以解除或終止。
七、招聘工作的監督
招聘工作由市紀委監察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
八、其他事項
準考證、筆試和面試成績、體檢、考核和聘用結果等有關事項將在永康人才網(http://www.zjykrc.com)上公布,不再電話通知。
附件:2014年永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政府買服務人員計劃一覽表.rar
永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