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朝陽市委組織部、朝陽市人事局《轉發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事廳關于印發〈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朝人事發[2007]11號)、《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朝人社發[2011]152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同意,對朝陽市龍城區財政局、朝陽市龍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所需事業編制人員進行公開招聘,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一)具有朝陽戶籍(戶籍以發布招聘公告當日及以前遷入為準);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曾因犯罪受到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參加應聘。
三、招聘名額
共招聘事業編制人員7名,其中:龍城區財政局投資審核中心4名;龍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3名。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實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于2014年3月6日至2014年3月9日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217房間)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報名時間為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周六、周日不休息)。報名者須按崗位資格條件,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專業技術資格證,與原單位解聘(勞動)合同證明或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交本人近期同版免冠一寸正面彩色照片6張,填寫《朝陽市龍城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報名登記表》,簽署誠信承諾。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資格審查的辦法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辦理報名登記的學歷、戶籍資格審查,招聘主管部門負責資歷、所報崗位專業要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資格審查,現場查驗提交的報名資料,并到國家教育部學歷認定網站和頒發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單位網站進行查詢比對確認,無法查詢比對的,以現場驗證為準。經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簽發準考證。
(二)筆試
1、應聘區財政局投資審核中心土建工程審核管理崗位、電氣工程審核管理崗位的,筆試工程造價相關專業知識,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50%);
2、應聘區財政局財務管理崗位的,筆試財務管理相關專業知識,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50%);
3、應聘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土建監督員崗位的,筆試建筑工程方面相關法律法規及土建類專業相關知識,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50%);
4、應聘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電氣監督員崗位的,筆試建筑方面相關法律法規及電氣類相關專業知識,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50%);
筆試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5、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面試
面試采用考錄公務員結構化面試的內容、形式、程序、評分標準進行,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50%)。面試人選從筆試高分到低分按實際招聘人數的1:2比例確定,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如出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不足1:2的按實際筆試人數確定。
(四)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實際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綜合成績并列者,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人選(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如體檢不合格,每一空出崗位可以按綜合成績遞補一次。
體檢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醫院為具有體檢資格的縣(區)級以上綜合醫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號)實施。
(五)考核
被考核人員根據體檢合格人員確定。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重點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際情況進行考核。
(六)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確定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向社會公示,公示的內容為擬聘用人選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報考崗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排名等,同時公布舉報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被聘用人員,填寫《朝陽市龍城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備案表》,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鑒證。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關要求
(一)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并實行誠信承諾制。應聘人員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或與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間任何環節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因考核不合格、應聘人員主動放棄、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或已上崗后被舉報有弄虛作假行為經查實的,不予或取消聘用,取消聘用出現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凡因弄虛作假被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五年內不準參加龍城區組織的招聘考試。
(二)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三)應聘人員須持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四)對應聘人數未達到1:2開考比例的崗位,調整或取消該崗位招考計劃,調整或取消的崗位將在朝陽人事人才網上公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應聘人員,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招考條件未被取消的崗位。未按規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五)應聘人員自報考至應聘結束,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考單位、考試機構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本人自負。
本公告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報名咨詢電話:0421-3721099
朝陽市龍城區紀委(監察局)監督電話:0421-3885335
附:2014年朝陽市龍城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計劃表.rar
朝陽市龍城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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