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學院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財會人員。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寧缺毋濫。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與工作能力。
(二)業務條件
學歷和資歷要求按照公布的崗位條件執行(詳見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不宜聘用為高等學校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8.不能與原單位解除合同的人員;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三、招聘性質及待遇
(一)符合招聘條件并經考核合格者,學校將以合同制方式予以聘用。
(二)學校對擬聘人員采取試用期制。試用期為6個月,期滿且考核合格方可續聘,試用期計入聘用服務期。
(三)聘用待遇參照學校同類人員工資津貼標準執行,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
四、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從即日至11月30日,報名網址:https://hr.uwh.edu.cn:4443/zp.html所有報名程序線上完成。提交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將以下材料掃描后合成一個PDF文件,在人事招聘系統的“簡歷附件”處上傳。報名材料包括(不限于):
1.本人有效身份證_正反面(必傳)
2.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必傳)
3.取得職稱證書(必傳)
4.具有5年以上財務工作經驗證明(必傳)
(二)資格審查。學校人力資源處會同財務處,根據學校相關文件精神、崗位要求和應聘者自身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并通知資格審查合格者參加考核(審查未通過者,學校不再逐一通知)。資格審查貫穿應聘始終,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三)現場驗證。來校參加應聘人員請務必根據學校公布的崗位條件要求,攜帶本人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證書、證明等)到學校現場驗證。主要包括:(1)身份證;(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學信網下載的學歷認證(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3)職稱證書。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考核資格;(4)5年以上財務工作經驗證明(社保繳納證明與單位工作證明)。
現場驗證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如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現場資格審核者,須攜帶應聘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和代審人員的身份證原件。逾期不提供本人相關證明材料者,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四)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及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考察
根據考核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與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如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有優先條件的崗位,符合優先條件者優先錄用。
體檢工作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報考者體檢合格的,進入考察程序。
(六)公示簽約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學校將在校園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擬錄用人員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到崗并簽訂勞動合同的,學校有權取消錄用資格。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和培訓活動。
(二)如報考人員因特殊情況無法參加現場驗證,可委托他人帶齊相關材料參加資格審查。如因委托他人出現資格審查的相關問題,導致未被錄取,則由報考人員及其委托人承擔相應的責任。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自動放棄。
(三)報考人員如有聘用單位,入校報到時,須提供與原單位解除聘用關系的證明材料。
聯系人:楊老師、周老師
電話:0553-5771528、0553-5773022(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