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據(jù)《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江蘇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高郵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名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xiàn)公告如下:
一、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組織紀律性,能夠保守國家秘密和警務工作秘密;
(五)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六)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89年10月15日至2007年10月21日期間出生),《高郵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條件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七)國家、省、市規(guī)定的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為輔警: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3.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6.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7.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8.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9.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10.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11.根據(jù)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具有回避關系或不適宜從事輔警工作的情形。
二、同等條件下,下列人員優(yōu)先招聘
烈士、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工亡輔警的配偶和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三、招聘崗位和條件
本次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相關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和公安局負責組織實施。招聘工作總體按照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時間: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21日(工作日報名,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報名地點1:高郵市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1樓公安窗口(高郵市海潮東路108-1號金融大廈東輔樓,行政服務中心對面),聯(lián)系人:倪女士,聯(lián)系電話:0514-84682309。
報名地點2:高郵市公安局西門接待室(高郵市海潮東路66號),聯(lián)系人:張女士,聯(lián)系電話:0514-84066088。
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報名者需提交以下資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1)高郵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2)身份證(有效期內)原件及復印件1份;(3)學歷證明(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其中大專及以上學歷還需提供學信網(wǎng)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證件照)3張(一張貼報名表上,另外兩張背面寫上報考部門崗位和姓名);(5)“無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證明原件(半年內);(6)個人征信報告原件(半年內);(7)退役軍人提供復員證或退伍證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8)其他專業(yè)技能方面的資格證書或證明材料(例如:駕駛證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本公告、《崗位簡介表》等,弄清具體規(guī)定,遵循相關要求,準確選報崗位。
(2)應聘人員只能選擇《崗位簡介表》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3)本次考試筆試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如果達不到開考比例,由高郵市公安局和市人社局共同協(xié)商后決定是否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此后仍無法開考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
(4)應聘人員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報考信息及證明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應聘人員學歷以已經(jīng)取得的畢業(yè)證書為準。學歷須能夠在學信網(wǎng)驗證,在讀學歷不得作為相應學歷證明。
(5)符合報考條件者繳納報名費100元。
2、資格審查
報名者年齡、學歷等報考資格審查工作,由高郵市公安局負責。報名期間,高郵市公安局根據(jù)本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要求和職位所需條件,依據(jù)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并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理由。
(二)考試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進入考試程序,考試包括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另行通知。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一致,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采用百分制計分,考試結束由市公安局和人社局確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筆試主要考核法律法規(guī)、時事政治、公民道德、公共基礎理論、行政職業(yè)能力及相關專業(yè)應知應會知識等。
2.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人員確定:報考人員筆試結束后,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3:1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shù)為準),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能測試人選(含同分并列者)。各崗位之間不進行調劑。
參加體能測試的人員需進行立定跳遠、10米×4往返跑兩項體能測試(具體崗位測試項目詳見《崗位簡介表》)。體能測試采取達標制,測試達標方可進入面試。體能測試標準:男性立定跳遠達到1.9米(含)以上、10米×4往返跑14〃00(含)以內;女性立定跳遠達到1.6米(含)以上、10米×4往返跑14〃4(含)以內。
相關要求:參加體能測試人員必須結合本人身體狀況,如本人身體狀況欠佳、不宜參加體能測試的,應當自動放棄參加。
3.面試:
面試人員確定:報考人員進入體能測試并合格者,進入面試。各崗位之間不進行調劑。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采用百分制計分,設60分為合格線,面試成績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語言表達、溝通交流和應變能力等綜合素質和崗位匹配度。
4.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
(三)體檢
根據(jù)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崗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同崗位末位出現(xiàn)并列時,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該成績仍然相同,則另行加試并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按規(guī)定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
體檢及復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四)考察
考察(政審)按《江蘇省公安廳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統(tǒng)一招聘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日常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等。考察(政審)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高郵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gaoyou.yangzhou.gov.cn)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公示期5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由市公安局辦理聘用手續(xù),并報市人社局和揚州市公安局備案。獲準被聘用的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xié)議)或存有其他人事勞動關系,在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負責處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中因報考人員不符合條件或主動放棄導致招聘計劃缺額時,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資格。正式聘用的輔警享受“五險一金”,其工資及福利待遇參照高郵市公安局同崗位輔警待遇。
六、紀律監(jiān)督
應聘者應保持通訊暢通,因手機通訊不暢、信息填寫錯誤無法聯(lián)系、不按要求回復、屏蔽群發(fā)短信、無故掛斷電話、不接聽電話、未及時查收短信、聯(lián)系方式變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約定時間參加招聘相關環(huán)節(jié)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招聘工作實行自律制度,即應聘人員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未如實提供報名資料,未按規(guī)定參加考試、體檢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和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一律取消資格,5年內不得報考公安機關輔警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接受高郵市紀委監(jiān)委第十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和社會監(jiān)督,特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4-84066070。
本公告由高郵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高郵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公室0514-840660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