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滬人社規〔2019〕1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需要,上海海關事業單位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5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事業單位簡介
(一)上海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是上海海關所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進出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其他檢疫物、食品、化妝品、食品添加劑及其他指定商品的檢測、鑒定等工作。
(二)上海海關工業品與原材料檢測技術中心是上海海關所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進出口法定檢驗工業原材料、產品、制品、包裝、非機電類食品接觸材料等商品的檢測、鑒定等工作。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5.參加過2025年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集中筆試,達到全市平均成績157.0分;
6.未被黨政機關或其他事業單位錄用;
7.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被開除黨籍、公職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或因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的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
6.現役軍人;
7.定向生、委培生、在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
8.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9.其他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適宜報考的。
三、招聘崗位及條件
上海海關事業單位本次公開招聘5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招聘崗位及具體條件詳見《上海海關事業單位2025年第二批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中的學科名稱。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3日24時截止,以電子郵件送達時間為準。
2.報名方式
采取電子郵件方式接受報名,不設現場報名,不接受郵寄報名。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材料制成壓縮包,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上海海關公開招聘郵箱(shhgzhaopin@163.com)。壓縮包包括三個文件分別為:①《上海海關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word版(附件2)、②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藍底彩色電子照片、③報名材料掃描后拼接成的一個PDF文件。壓縮包名稱及郵件標題均為“崗位代碼+姓名+手機號碼”,文件大小不超過20MB。收到報名郵箱發出的回復郵件方為報名郵件投遞成功。
3.報名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需復印正反面);
(2)居民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3)學生證、在校成績單(應屆畢業生提供);
(4)上海市202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成績證明;
(5)自本科以來全部學歷、學位證書;
(6)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7)招聘崗位對職業資格、外語水平、論文等有要求的,報考該類崗位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8)招聘崗位要求具有相關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相應的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任職聘書或者任職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9)有海外留學經歷的,須提供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有關事項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查詢;
(10)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等。
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單位一個職位,填報過程中請認真填寫報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報名。報考人員應嚴格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有關規定,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招聘單位的職位。報考人員與海關系統工作人員有以上親屬關系的,應在報名時主動報告。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應當簽署誠信承諾,承諾所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并承擔不實承諾相關責任。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移交相關部門予以處理,并解除本人日后可能受聘之職。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分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
1.資格初審
根據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對報考人員提供的電子版材料進行初審。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初審且筆試成績達到全市平均成績157.0分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名單及各崗位面試分數線將在上海海關網站統一公布。若進入面試人員主動放棄面試資格,將依次遞補人選。資格審核不符合條件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經資格初審后符合資格條件報考人數與崗位計劃招聘人數比例低于3:1的,取消相關崗位招聘計劃。
2.資格復審
面試前,將組織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需帶齊報名時提供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現場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規定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報考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我關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以報考人員2025年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成績為依據。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后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為百分制。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40%+面試成績×60%
面試的具體安排將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選。體檢在我關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體檢合格者列入考察對象人選,采取到考察對象畢業院校或用人單位查閱檔案、個別談話、身份核實、信用查詢等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人事檔案等進行核查。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不予錄用。對檔案中存在問題的,在問題查清并處理到位之前,不予辦理聘用手續。
如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將視情況研究決定是否遞補或取消相關崗位招聘計劃。
(五)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通過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上海海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無異議者,招聘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對招聘事業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上海海關事業單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相關待遇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等執行。
六、注意事項
(一)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的時間節點為:
1.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2.2025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和學位證書應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
3.留學回國人員報考,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4.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應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
(二)報考人員必須以本人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報考時必須填寫本人取得的最高學歷。學歷要求“本科及以上”的,報考人員取得的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學歷中有一個學歷的專業符合崗位條件;學歷要求“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報考人員取得的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學歷中有一個學歷的專業符合崗位條件,可認為滿足崗位的學歷和專業要求。
(三)報考人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面試、體檢等。不按規定時間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上海海關事業單位新進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并在上海海關和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招聘公告,公布應聘條件和報名渠道。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招聘渠道。
本公告由上海海關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1-63233166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上海海關
2025年9月12日
下載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