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農業科學院是上海市屬綜合性農業科研機構,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成立于1960年。下設作物育種栽培研究所、林木果樹研究所、設施園藝研究所、食用菌研究所、畜牧獸醫研究所、生態環境保護研究所、農業科技信息研究所(數字農業工程與技術研究中心)、生物技術研究所、農產品質量標準與檢測技術研究所、上海市農業生物基因中心等10個研究機構,1個綜合服務中心和1個綜合試驗站。擁有42個國家級和部級科技創新平臺,26個省市級科技平臺。現擁有3個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0個農業農村部重點實驗室(試運行6個)、2個上海市重點實驗室、7個上海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館藏各類中外書刊30余萬冊。
全院現有在職職工840名(截至2025年7月),其中專業技術人員790名,國家及地方領軍人才15名,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科技人員417名(研究員144名),碩、博士718名(博士388名),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59名,擁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個;形成了糧油作物種質創新與推廣應用、園藝作物新品種選育與高效栽培、食用菌種質創制與產業化技術、畜禽新品種選育與健康養殖、生態農業與植物病蟲害綠色防控、農產品質量安全與保鮮加工技術、農業生物技術與資源評價利用、現代農業經濟與數字農業技術等八大優勢學科(領域);與30多個國家或地區開展科技交流和合作研究;編輯出版《上海農業學報》《食用菌學報》和《食用菌》等7種學術類、技術類刊物;重點培育種子種苗、食(藥)用菌、生物疫苗三大科技產業;科技服務立足上海、輻射長三角,服務全國,在上海和全國各地建有新品種和技術示范基地300余個。60多年來,獲部、市級以上科技獎勵成果420項,其中,國家級科技獎勵31項,部、市級科技進步一等獎38項;獲得專利和植物新品種權、通過審(認)定品種2547余件,其中通過國家審(認)定品種163件;發表論文9470篇;自2003年起連續十五次獲上海市文明單位榮譽稱號,2011年獲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為推動院事業發展,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滬人社規〔2019〕15號)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以下人員: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備招聘崗位規定的聘用要求、資格條件、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招聘崗位、職數、職位說明及招聘對象條件,詳見附件。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曾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務處分,被開除黨籍、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公務員及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還在禁考期的人員;聘用后與招聘崗位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4、外省市社會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一年以上,計算截止時間為2025年12月31日。應屆畢業生、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或緊缺急需專業人才沒有居住證要求。
二、招聘方法
1、報名
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者請訪問上海市農業科學院招聘系統(http://rs.saas.sh.cn/product/recruit/index.jsp?FM_SYS_ID=shnky)進行注冊,并根據自身情況、擬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進行應聘,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截止日期為2025年9月25日24:00。
2、資格審查
上海市農業科學院各研究所(中心、站)按照招聘公告上的應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報考條件,并對所提交的個人信息及所有材料負責。如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填報信息不實,或因提供材料不齊導致無法進行資格審查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自負。
3、組織考試
對于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組織集中考試。
(1)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并可根據需要進行復試。
(2)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將會收到筆試通知。
(3)筆試成績合格者按照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崗位職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名單。如未達到規定比例,面試照常進行。面試主要測試崗位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根據招聘崗位任職條件,可對應聘人員通過結構化面試、答辯等方式進行綜合評分。
4、體檢與考察
按照筆試、面試成績4:6比例計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要求。
對體檢合格者,由單位組織進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閱個人檔案、個別談話等多種形式,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學習表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核實。
應聘人員因體檢、考察原因未通過或因本人原因主動放棄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由綜合成績排名其后的應聘人員依次遞補。
5、公示和備案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無異議,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查實結果確定是否錄用。
6、其它注意事項與說明
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個人簡歷及相關信息。應聘人員在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及下屬事業單位有親屬關系和主要社會關系的,應當在報名時主動報告。未認真填寫、超時填報有關材料或不服從招聘工作安排,造成信息不全、有誤及其他影響的,由應聘人員承擔責任;弄虛作假的,將取消應聘資格。
三、相關待遇和其他事項
上述人員一經錄用,其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老師、吳老師
聯系電話:021-62206968,62201730
監督電話:021-67131600
上海市農業科學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