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及《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實施方案><寧夏回族自治區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實施細則〉》(寧教師〔2015〕169號)有關規定,結合寧夏回族自治區2022年教師資格認定公告工作安排和寧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現就原州區2022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種類
(一)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小學教師資格
(三)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二、認定對象
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以下統稱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對象范圍:
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對象為:原州區戶籍、持有原州區有效居住證的社會人員,駐寧部隊(含武警部隊)現役軍人,2022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在讀專升本學生和在讀研究生,全日制應屆畢業生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三、認定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遵守憲法和法律,堅決擁護“兩個確立”、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教師職業道德,堅持“四個相統一”,能夠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矢志做“四有”好老師、“四個引路人”。
(二)學歷條件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或者中等師范學校學前教育專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三)普通話條件
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相應等級。申請語文、對外漢語、小學全科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申請語音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一級乙等及以上等級。申請其他任教學科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
(四)考試條件
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須持有《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納入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2022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可持《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免試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實施方案》(寧教師〔2015〕169號)規定,已取得畢業證的2015年及其以前入學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士,可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2016年及其以后入學的全日制師范生,須獲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后,方可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任教學科,應與申請人持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標注的任教學科一致。符合直接認定條件的申請人應與其師范專業一致。
(五)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夠適應教育教學工作需要,且在認定機構指定的體檢醫院體檢合格。
四、申請流程
(一)網上申報
1.申報網址: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點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申報時請按照網站提示要求,選擇現場審核確認點。
2.申報時間:
上半年申報時間:2022年6月7日0:00—6月21日18:00。
下半年申報時間:2022年9月13日0:00—9月26日18:00。
3.選擇認定機構:原州區教育體育局
4.上傳照片:須上傳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請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的使用幫助欄目查看。
(二)現場確認
1、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時間:
上半年確認時間:2022年6月17日8:40—6月23日18:00。
下半年確認時間:2022年9月23日8:40—9月28日18:00。
2、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地點:原州區教育體育局人事辦公室(中山南街129號),申請人需佩戴口罩并配合門衛做好測溫登記工作。
3、現場審核確認攜帶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證原件(需在有效期內)。
(2)戶口本(集體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或駐寧部隊證明及軍人有效身份證件。
(3)學歷證書:學歷信息通過認定系統比對的,可不提交。比對不通過的,須現場提交畢業證原件和《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國外學歷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4)普通話證書:已通過認定系統驗證的,可不提交。沒有通過驗證的,須現場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以供查驗。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1張,須與認定網報照片一致(背面寫:學科、姓名)。《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由各認定機構在做出最終認定結論后統一打印。
(三)體檢安排
申請人網報提交成功后于6月7日至6月28日在固原市人民醫院預約體檢。體檢表在本公告后附(雙面打印、貼上傳一致照片)。申請人自行在非指定醫院體檢結果不能作為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依據(體檢費用自理)。
(四)無犯罪記錄核查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和《教育部關于取消一批證明事項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號)要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匯總申請人信息后,商請當地公安部門核查申請人無犯罪記錄情況。對無法在我區公安部門核查的申請人,認定機構為申請人開具無犯罪記錄核查公文,由申請人自行到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并提交認定機構。
(五)資格復審
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寧夏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完成以上工作后,提交自治區教育廳復審。
(六)領取證書
認定機構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通過認定的申請人制發教師資格證書。由他人代領證書的需帶身份證。8月1日開始證書發放,8月31日結束(正常工作日)。
五、認定須知
(一)每個申請人每個自然年只能申請認定1 種教師資格。
(二)持有原州區有效居住證的人員申請教師資格認定,須在現場審核時間前,獲得有效居住證明。
(三)申請人應按要求進行網上申報、現場審核等,如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教師資格認定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根據《教師資格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認定教師資格應當由本人提出申請。申請人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及所選認定機構公告要求,真實、客觀、誠信提出認定申請。
(五)本公告如有不清楚的請查寧夏回族自治區2022年教師資格認定公告。如變化申請人及時查閱最新公告。
附件:
固原市原州區教育體育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