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由市級招考機關(單位)和縣(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具體負責。2014年12月初,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或有違規違紀情況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在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攀西人才網公告。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下列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
1. 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社和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3.在各級各類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4.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028--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5.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三)面試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同時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時間暫定為2014年12月11日至14日。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四)體能測評
報考鹽邊縣森林公安局招錄人民警察職位的所有面試考生需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成績不合格的,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體能測評標準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和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執行。
體能測評應在具備條件的學校等地點全封閉進行。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分組及年齡按本人體能測評的當日日期計算。
(五)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面試成績×30%。
成績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
各職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擬進入體檢環節人員,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達到錄用名額3倍職位擬進入體檢環節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體檢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在指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規定執行,其中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招錄職位,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米易縣植物檢疫站植物檢疫職位、鹽邊縣森林公安局招錄人民警察職位、鹽邊縣植物檢疫站植物檢疫職位適用《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復檢。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二)考察
市級招考機關(單位)和縣(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德才表現進行全面考察,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三)公示
擬錄用人員確定后,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攀西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六、錄用審批及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手續。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錄機關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庫。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單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三)按照省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委辦[2014]30號),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其中,通過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錄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最低服務年限為8年(含試用期)。
七、紀律與監督
為保證公務員錄用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試錄用工作的公正性和嚴肅性,市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此次公開考試錄用工作。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認真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政策規定、程序方法和考錄結果“三公開”制度,自覺接受社會輿論和群眾監督。凡違反規定或通過不正當手段錄用的,一律取消錄用資格,并會同紀檢(監察)機關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八、本公告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其中涉及招考職位具體條件要求的,由市級招考機關(單位)和縣(區)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 本次招考有關職位調整、成績、資格復審、面試、體檢、錄用前公示等事項在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或攀西人才網發布,請考生主動、及時查看相關公告。因不主動、不及時查看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或攀西人才網上的相關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負責。
2. 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請考生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整個考錄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干部一處(公務員處) 0812-3335886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處 0812-3325133、3325106
市人事考試中心 0812-3325008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監督電話:市紀委 12388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委 0812-3350130
招考縣(區)、單位咨詢電話:
招考單位或主管部門 |
職位編碼 |
咨詢電話 |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
26030001 |
3359556 |
攀枝花市交通運輸局 |
26030002 |
3506037 |
攀枝花市審計局 |
26030003 |
3344052 |
攀枝花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 |
26030004 |
3353990 |
攀枝花市花城新區開發建設管委會 |
26030005 26030006 |
3358717 |
攀枝花市政務服務中心 |
26030007 |
3334668 |
攀枝花市總工會 |
26030008 |
3330012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攀枝花市委員會 |
26030009 |
3326029 |
中共攀枝花市委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中心 |
26030010 |
3352373 |
攀枝花市電子政務辦公室 |
26030011 26030012 |
3320890 |
攀枝花市財政監督檢查局 |
26030013 |
3340355 3355352 |
攀枝花市國庫集中支付中心 |
26030014 |
3340355 3355353 |
攀枝花市就業服務管理局 |
26030015 26030016 |
3333505 |
攀枝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 |
26030017—26030019 |
3345919 |
攀枝花市醫療保險管理局 |
26030020 |
3343757 |
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 |
26030021 |
3364906 |
攀枝花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
26030022 |
3363772 |
攀枝花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 |
26030023 26030024 |
5195389 |
攀枝花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隊 |
26030025 |
2293998 |
攀枝花市農機監理所 |
26030026 |
5102700 |
攀枝花市安全生產監察執法支隊 |
26030027 |
5103727 |
攀枝花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 |
26030028 |
3364722 |
攀枝花市二灘森林風景名勝區管理局 |
26030029 |
3335706 |
攀枝花市食品藥品稽查支隊 |
26030030 26030031 |
8880718 |
中共攀枝花市東區區委組織部 |
26030032 26030033 26030038 |
2612380 |
攀枝花市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26030034—26030037、26030039—26030046 |
2226106 |
攀枝花市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26030047—26030059 |
5555400 |
攀枝花市仁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26030060—26030063 |
2910192 |
攀枝花市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26030064—26030080 |
13882360095 |
中共攀枝花市鹽邊縣委組織部 |
26030090—26030092 |
8658878 |
攀枝花市鹽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26030081—26030089、26030093—26030104 |
5250100 |
附件:攀枝花市2014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rar
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