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面試成績×30%。考試總成績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
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由廣安市公務員主管部門于面試考試結束后及時在小平故里先鋒網、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安人事考試網公布。
五、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
面試后,根據招錄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擬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達到面試開考比例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體檢原則上在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本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要求,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體檢結論公告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有串通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并由中央一級招錄機關或者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凡未按時參加體檢的缺席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不再補檢。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出現的缺額,經廣安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招考公告的相關規定依次遞補一次。如無符合條件的遞補對象,相應取消或縮減錄用名額。
體檢具體事項由廣安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小平故里先鋒網、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安人事考試網公布。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并由招錄機關組織考察,考察的內容、標準、程序、要求和紀律等按中省有關規定和《廣安市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廣安人社發〔2013〕154號)執行。
凡未按要求參加考察者,視為自動放棄考察資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考察資格出現的缺額,經廣安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招考公告的相關規定依次遞補一次。如無符合條件的遞補對象,相應取消或縮減錄用名額。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由負責考察的單位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并在小平故里先鋒網、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安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考試成績、擬錄用職位和監督舉報電話等。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七、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對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但不影響錄用的,由廣安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參加初任培訓后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其中,此前已報考其它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報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錄機關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庫。
在公示期間、錄用審批環節、試用期內因自動放棄錄用資格或因各種原因被取消錄用資格后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二)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招錄機關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縣級機關(參公管理單位)新錄用公務員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到基層工作兩年。
(三)按照省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委辦〔2014〕30號)精神,本次招考新錄用的鄉鎮機關公務員和鄉鎮司法助理員在鄉鎮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錄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定進行,并設置監督電話,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一經查實,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0826-2663233、2678966
網絡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
報名及資格初審咨詢電話:0826-2399920、2392200
監督電話: 0826-2393328、2331722
九、相關事項提示
1.由于本次招錄的筆試報名、資格初審和筆試繳費均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進行,為盡量避免因報考人數較多、報名時間集中而導致的系統擁堵或無法報名的問題,建議廣大報考者盡量錯開報名高峰,合理選擇報名時間,以免耽誤報名事宜。
2.本次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需要告知考生的事項以及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各個環節的公告,均采取由廣安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小平故里先鋒網、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安人事考試網公告的方式進行。請考生務必按要求及時關注網站的信息和公告,因未及時關注網站信息和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3.根據《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規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不予錄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務必妥善保管。因自己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5.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本公告由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安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附件:廣安市2017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