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
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7年4月22日(星期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5﹒12汶川地震”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報考“4﹒20蘆山地震”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2)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我市少數民族自治縣職位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7年4月24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和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符合加分規定的少數民族考生持身份證,戶口薄或戶籍證明;抗震救災表現突出人員持身份證和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聯系電話送交樂山市公務員局錄用培訓科(樂山市市中區團山街555號主樓1012辦公室)。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不予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7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將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6月下旬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5% +《申論》成績×35% +筆試加分。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安排,報考市級機關(單位)的資格復審由市級招考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報考縣(市、區)的資格復審由職位所在地縣(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7月上旬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單科成績為0分或者有違紀行為被取消單科成績者均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相關事項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布?忌鷳垂娴囊螅瑪y帶《2017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1份(貼上照片)、筆試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及面試資格。其中:1. 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2.事企業單位人員報考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手續;3.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窗口,咨詢電話:028-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4. 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遞補資格復審)。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面試。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將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布。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遞補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遞補資格復審及面試資格。
(三)面試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發給《面試通知書》。憑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及有關材料參加面試。面試時間暫定于7月13-16日。面試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見《面試通知書》。面試具體事項由樂山人事考試中心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面試成績×30%。各職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有關事項將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布。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擬進入體檢環節人員,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達到面試開考比例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六、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體檢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按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結論及相關事項將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布。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只遞補一次。
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二)考察
考察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發[2013]2號)組織實施。報考市級機關職位的,由各招考單位(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報考縣(市、區)職位的,由縣(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考察主要對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全面考察,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疾觳缓细窕蜃詣臃艞壋霈F的缺額,不予遞補。
(三)公示
招考單位確定擬錄用人員,在樂山人事考試網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七、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單位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手續。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庫。全市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新錄用的基層司法助理員、鄉鎮國土資源所人員,在鄉鎮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金口河區、馬邊彝族自治縣、峨邊彝族自治縣本次錄用的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在本縣(區)或本縣(區)鄉鎮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單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并及時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予以登記;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
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定進行,各招考單位和各縣(市、區)要設立考錄監督小組,市紀委監察局派駐市人社局紀檢監察室全程監督,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一經查實,按《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26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