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檢察院、公安機關警察職位的,體檢前需進行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
上述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全部參加體能測評(面試缺考或成績為零分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工作由市考錄辦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組織進行,體能測評共3個項目,凡其中一個項目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得進入體檢程序。參加體能測評人員應及時關注金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的有關體能測評通知。
八、考試總成績確定
應試人員的最終考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確定,筆試平均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公式為:最終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單科成績總和)÷筆試科目數]×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和最終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九、體檢
市考錄辦根據應試人員的最終成績和按職位擬錄取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組織體檢。參加體檢的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檢。
體檢工作須在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綜合性醫院進行,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體檢規定組織實施。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市考錄辦安排應試人員到另外醫院進行復檢。市考錄辦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報考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人民警察職位,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有關規定執行!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不進行復檢。
應試人員應嚴格遵守體檢規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實有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對于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實的報考人員,給予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的處理。
體檢不合格者,經市考錄辦核準后,按該職位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為零、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得遞補),遞補只能進行一次?忌艞夡w檢的,該職位不再進行遞補。
十、考察
體檢結束后,由市考錄辦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根據擬錄用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疾鞈闪⒖疾旃ぷ餍〗M,每組應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疾煨〗M要查閱報考人員檔案,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進行函調,聽取有關方面意見,與本人進行面談,采取實事求是的態度,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填寫《甘肅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表》,寫出書面考察報告?疾觳缓细裾,本環節不再進行遞補。
十一、公示和審批錄用
市考錄辦根據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能測評、體檢和政審考察合格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金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滿后,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由市考錄辦負責核實。若反映的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應試人員,取消錄用資格。若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審批錄用手續。經批準錄用的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新錄用人員須接受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初任培訓,培訓不合格者不予任職。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職,不合格者取消錄用。本人提出放棄錄用資格的,記入其誠信檔案備查。
十二、監督檢查
為保證本次考錄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和透明,我市考錄工作接受省考錄辦的檢查指導和監督巡視,并接受市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的監督,同時邀請“兩代表一委員”、應試人員及家長代表參與重點環節的監督。
在考錄工作中嚴格執行《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30號),規范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查處,嚴肅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資格等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對發現涉考的各類違法行為,按有關規定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輔導)班。對不法利益團伙舉辦的各類違規培訓、銷售盜版輔導教材、短信詐騙等行為,廣大應試人員要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信息辦公室:(0931)8960193
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0931)4810240
金昌市考錄辦:(0935)8330661
監督電話:
市紀委(監察局):(0935)8319822
市委組織部:(0935)12380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35)8213602
附件:《金昌市2017年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簡表.rar》。
金昌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