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符合報考條件的回族考生筆試加10分。
5. 報考人可于5月中旬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6.筆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情況劃定合格線,并分職位按計劃選調人數與面試人數1:1.5的比例劃線排序確定擬參加面試人員。如該職位人數未達到面試比例要求,則相應減少該職位招錄人數,并相應增加其他職位招錄計劃和進入面試人數。因放棄面試資格出現的空缺名額,應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審查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一旦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立即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2.面試前集中對擬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①準考證、學生證、本人身份證等證件;②經院(系)黨組織和學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審核蓋章的《2016年寧夏選調生報名登記表》;③在校期間成績單;④畢業生就業推薦表;⑤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學生干部或“三好學生”證明(其中之一);⑥能如期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證明。以上材料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資格復審結束后原件退還本人。
不符合選調資格條件或未經學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推薦的,資格復審不合格。資格復審中出現名額空缺的,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確定后,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布。
(五)面試
1.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如有空缺,不再遞補。
2.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名單。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2×6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按照四舍五入原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4.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六)體檢
1.進入選調生招考體檢環節考生不得再參加公務員招考面試。
2.體檢在指定醫療機構進行,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有關規定執行。
3.考生要認真完成規定體檢項目,在規定時間內不按要求完成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弄虛作假或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疾病的,取消錄用資格。
4.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按有關規定提出復檢。復檢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最終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5.因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等出現空缺的,不再遞補。
6.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承擔復檢費用。
7.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體檢費用可由招考機關承擔。
(七)考察
1.對體檢合格考生進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考生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德才表現、遵章守紀等情況。
2.因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名額空缺的,不再遞補。
3.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招考是否錄用的依據。
(八)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寧夏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
(九)錄用
公示無異議的,正式錄用為選調生,為公務員身份,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進行公務員登記,并予以任職定級;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核清楚后再決定是否錄用。如擬錄用人員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自動解除錄用關系。
正式錄用的選調生根據考試成績排名,自主選擇由寧夏區黨委組織部提供的基層工作單位。
體檢、考察過程中放棄資格的,將記入公務員錄用誠信檔案,作為今后公務員錄用考察的一項重要參考。
(十)手續辦理。
新錄用選調生到崗報到后,辦理相關錄用手續。
考生被正式錄用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自接到錄用通知20日內)或試卷評分中被認定為試卷雷同的,取消錄用資格,并記入公務員錄用誠信檔案,作為今后公務員錄用考察的一項重要參考。
五、注意事項
1.寧夏人事考試網(http://www.nxpta.gov.cn)為本次招考的指定工作網站,有關事項均在該網站發布。
2.本公告由寧夏區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凡涉及本次招考的重大事項或本公告未盡事宜,均由寧夏區黨委組織部研究決定。
3. 公示、錄用、試用期過程中放棄資格的,將記入公務員錄用誠信檔案,作為今后公務員錄用考察的一項重要參考。
4.本次招考中,如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實施細則》(寧人社發〔2010〕120號)相關規定處理。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6.招考期間請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政策咨詢電話:0951-6669352 6669354
技術咨詢電話:0951-5099130 5099131 5099163
監督電話:0951-12380
電子郵箱:nxxdsgz@163.com
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
寧夏回族自治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局
201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