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包括公共科目筆試和面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
1.筆試類別
筆試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
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得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考試大綱可在江蘇人事考試網查閱。
2.筆試時間安排
筆試時間為:2016年3月12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報考人員參加筆試時持有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相一致,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二)面試人選確定
公共科目筆試閱卷結束后,根據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的A、B、C三類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監獄管理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按《江蘇省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蘇人社發〔2015〕441 號)和《江蘇省公安機關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及《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定,在面試前對筆試合格人員按照招錄計劃數大于1:3小于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能測評和體檢人員,體能測評按《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然后從體能測評和體檢合格人員中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如考錄職位出現超過合格線的人數與擬錄用人數不足3︰1的不作調劑。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的面試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考生。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合成后的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職位擬錄用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仍相同,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錄用體檢工作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省委組織部等4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86號)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錄用考察工作要按照《省委組織部等3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65號)執行。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和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用人導向,確保考察結果全面、客觀、真實、準確。對報考公安、法院、檢察院、司法系統的人員,還要按有關規定進行政審。
由于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或在此期間考生主動放棄出現計劃缺額時,可從該職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體檢(體能測評)、考察(政審)工作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考錄單位組織實施。
五、公示和錄用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從考試成績、體檢(體能測評)、考察(政審)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可從該職位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等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規定自行負責處理,擬錄用人員是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于2016年8月31日前憑本簡章規定的相應畢業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領取錄用通知書,逾期未領取錄用通知書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錄用后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考核不合格或違反公務員錄用和試用期管理相關規定的,取消錄用。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14〕14號)精神,為保持干部隊伍的相對穩定,自2015年起,我省新錄用鄉鎮(街道)公務員在鄉鎮(街道)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六、紀律監督
公務員考錄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監督電話:0513-85215259(中共南通市紀委)。
七、考錄政策咨詢電話及有關信息發布網址
1.考錄信息和考試成績查詢:南通黨建網(www.ntdj.gov.cn);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jsnt.lss.gov.cn);南通人事考試網(www.ntpta.gov.cn)。
2.考務技術咨詢:
南通市人事考試中心:0513-59000251。
3.市、縣(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政策咨詢:
中共南通市委組織部:0513-85098548、南通市人社局:0513-59000691;
中共海安縣委組織部:0513-81868299、海安縣人社局:0513-88813997;
中共如皋市委組織部:0513-87199096、如皋市人社局:0513-87650718;
中共如東縣委組織部:0513-84132590、如東縣人社局:0513-84162848;
中共海門市委組織部:0513-82222611、81261500,海門市人社局:0513-82202234、82269292;
中共啟東市委組織部:0513-83345355、啟東市人社局:0513-83312424;
中共通州區委組織部:0513-86512525、通州區人社局:0513-86513162;
中共崇川區委組織部:0513-85062032、崇川區人社局:0513-85128751;
中共港閘區委組織部:0513-85609742、港閘區人社局:0513-85609798;
通州灣示范區組織人事局:0513-81680059、81680054。
4.市級考錄單位、省以下垂直管理考錄單位政策咨詢:
中共南通市委組織部:0513-85098542;
南通市人民檢察院:0513-85525592;
南通市總工會:0513-59002606、59002608;
南通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0513-85215716;
南通市公安局:0513-69820312;
南通市民政局:0513-80296210;
南通市財政局:0513-85594157;
南通市人社局:0513-59000130;
南通市國土局:0513-59009602(國土監察支隊)、59009615(土地儲備中心);
南通市交通局:0513-83534858;
南通市水利局:0513-59002503;
南通市文廣新局:0513-85099563;
南通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0513-85893642(衛生監督所)、85215814(計生協會);
南通市審計局:0513-59003507;
南通市統計局:0513-85215771、85098887
南通市糧食局:0513-85216325;
南通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0513-59000556;
南通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0513-83548751;
南通市物價局:0513- 85099591;
南通市港口局:0513-83559357;
南通市規劃局:0513-59009921;
南通市地稅局:0513-81589973;
南通監獄:0513-85286020;
南通女子監獄:0513-85286221;
通州監獄:0513-86937018、86937019。
中共 南 通 市 委 組 織 部
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