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為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
考試范圍以《江蘇省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可到江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jshrss.gov.cn)和蘇州市人事考試中心(www.szrsks.com)查閱。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得舉辦也不得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2016年3月12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0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申論》
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持有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各類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研究確定。考生可登錄下列網站查詢筆試成績: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jsszhrss.gov.cn)、蘇州市人事考試中心(www.szrsks.com)。
五、資格復審
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數3倍的數量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并在領取面試通知書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報考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
2.社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畢業證(學位證)、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人員還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等相關證明;經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人事檔案代理等相關證明也可在體檢前(面試前組織體檢的職位在考察前)提供。
3.夫妻兩地分居的,還應出示結婚證、在蘇州一方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父母身邊無子女的,還應出示父母雙方在蘇州的戶籍證明;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還應出示軍隊師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
4.留學回國人員、赴港澳臺陸生(在港澳臺高等學校接受學歷教育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內地學生)還應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
5.大學生村官還須出具服務地所屬縣(市、區)組織部門的相關證明。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復印件由招錄單位留存。
委托招錄的省垂直管理單位的資格復審工作,由其市級主管機關組織并實施。
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由招錄機關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通過資格復審的,發放領取面試通知書的憑證。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jsszhrss.gov.cn)、蘇州市人事考試中心(www.szrsks.com)公布。
六、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考生。
面試未形成競爭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其他職位,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面試結束后,先將筆試總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再將其乘以50%,與面試成績的50%相加,得出報考人員總成績。以上成績、折合分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或政審(指于面試前進行體能測評和體檢)的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總成績高者;筆試總成績仍相同的,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者。
面試結束當天,在面試考點張榜公布成績、排名及進入情況(吳江區、各縣市的公布方式可自定)。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攜帶照片一張、當場填寫體檢表。直接進入考察(政審)環節(指已通過體能測評及體檢)的考生,請關注官網信息,耐心等待。
七、體檢和考察(政審)
1.2016年考錄體檢工作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
2.報考公安、監獄、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的,體能測評、體檢在面試前安排。體能測評按《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
3.體能測評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考察(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和人民警察的,按有關規定進行政審)。
八、公示和錄用
從考試成績、體檢(體能測評)、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在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期限為7天。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及有效聯系方式。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由于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或公示后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出現計劃缺額時,均按該職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錄用后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經批準錄用的人員,由省或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發放《錄用通知書》。其中,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于規定時間內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領取《錄用通知書》。被錄用人員憑《通知書》到所在院校(單位)辦理人事關系的派遣(轉移)手續,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負責處理。報考者一旦被錄用,須按《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及時報到。
新錄用的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考核不合格的,經批準取消其錄用資格。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14〕14號)精神,為保持干部隊伍的相對穩定,自2015年起,我省新錄用鄉鎮(街道)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九、其他要求和說明
在招錄各環節中,考生應保持通訊暢通,以電話等方式通知考生前來補充材料、體檢、報到等,在規定的時間期限內未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后按需聯系考生,合格的將不再電話通知。考察(政審)系組織行為,如有需要,招錄機關將主動聯系考生。體檢后請考生注意瀏覽官方網站(www.jsszhrss.gov.cn)的信息,耐心等待。
招錄相關要求詳見《蘇州市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十、紀律和監督
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必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錄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把公務員“進口”渠道,杜絕公務員錄用上的不正之風,一經發現立即予以查處。整個考錄工作接受市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12)65210095。
十一、本簡章由中共蘇州市委組織部、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省垂直管理系統所屬機構考錄事項由省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中共蘇州市委組織部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