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教輔人員方案(第二批)
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是國家民政部和湖南省政府共建的公辦普通高校,是全國首批(28所)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湖南省首批(8所)卓越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建設單位。
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結合我校發展需要,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輔人員,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監督指導和省教育廳的領導下,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小組辦公室設組織人事處,具體負責協調組織公開招聘工作。學校紀檢監察室全程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思想素質與業務素質相結合的原則;
(三)堅持學歷與實際能力相結合的原則。
三、招聘崗位、計劃及條件詳見附件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六)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職稱證書等相關證書須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和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17年8月11日至8月21日。
(三)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請應聘者登陸學校網站“人才引進”欄目(學校網址:http://www.csmzxy.com)點擊“2017年公開招聘報名入口”圖標,注冊賬號,填寫簡歷信息,選取應聘崗位并將身份證、學歷學位證、科研成果(獲獎)材料及附件中“條件”欄所列要求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的掃描件以附件形式上傳。
請應聘者認真對照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報名,每名應聘者限報一個招聘崗位,多報招聘崗位者報名無效。
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和提供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其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提供的應聘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并于2017年8月31日前在學校網站“人才引進”欄目公布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名單和公開招聘考試有關安排,請應聘人員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
(五)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主管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取消、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1)應聘輔導員、會計崗位:采取心理測試、筆試、技能測試、試講、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綜合成績,其分別占綜合成績的15%、15%、25%、30%、15%。
心理測試、筆試: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全部參加心理測試和筆試。心理測試結果分為A、B兩個等次,其中A等對應分值為100分,B等對應分值為60分;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技能測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心理測試、筆試合成成績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確定技能測試人選,技能測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實務操作能力。
試講、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心理測試、筆試、技能測試合成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試講、面試人選。試講采取授課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知識水平和教學能力;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測評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職業素養等。
技能測試、試講單項成績設置合格分數線為70分(含7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程序。
(2)應聘干事崗位:采取心理測試、筆試、技能測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綜合成績,其分別占綜合成績的15%、35%、30%、20%。
心理測試、筆試: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全部參加心理測試和筆試。心理測試結果分為A、B兩個等次,其中A等對應分值為100分,B等對應分值為60分;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
技能測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心理測試、筆試合成成績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確定技能測試人選,技能測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實務操作能力。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心理測試、筆試、技能測試合成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測評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職業素養等。
技能測試單項成績設置合格分數線為70分(含7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程序。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與考察對象。體檢在指定的市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通過實地走訪、查閱檔案等形式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及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如有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錄用資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的擬聘用人選,報主管部門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保險、福利及校內績效工資等待遇。
咨詢電話:0731—82804768(學校組織人事處)
監督電話:0731—82804947(學校紀檢監察室)
附件:2017年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教輔人員崗位、計劃及條件一覽表
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
2017年8月1日
附件:2017年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教輔人員崗位、計劃及條件一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