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湘潭大學碩士專任教師崗位公開招聘方案
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結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組織領導
公開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監督下,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校人事處,具體負責協調、組織公開招聘工作。學校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確保人員的綜合素質。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職業操守和團隊合作精神。
(三)身心健康,具有從事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素質和能力。
(四)第一學歷為普通全日制本科。
(五)應聘人員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獲得崗位要求所需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招聘崗位、要求及計劃(見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湘潭大學網站人事處網頁“湘潭大學公開招聘系統”等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2017年5月25日至5月31日17:00止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后現場資格確認的方式。
請應聘人員進入湘潭大學網站人事處網頁,點擊“湘潭大學公開招聘系統”(http://zp.xtu.edu.cn/)找到對應崗位報名(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同時將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明材料(含第一學歷、學位證明材料)、外語等級證書及應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材料電子文檔上傳,文件大小不超過2M。
應聘人員提供的應聘材料須真實有效,有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
依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于2017年6月5日在湘潭大學網站人事處網頁“湘潭大學公開招聘系統”公示,同時公布現場資格確認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不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
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1)應聘外國語學院專任教師、機械工程學院專任教師:采取試教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試教占綜合成績的6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40%。
試教:如應聘人數未達到崗位招聘計劃數的10倍,通過現場資格確認的應聘人員全部參加試教;如應聘人數達到崗位招聘計劃數10倍以上的(含本數,下同),將增加筆試環節,通過現場資格確認的應聘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應聘崗位專業基礎知識,筆試成績不計入綜合成績,僅作為試教的入圍條件;同時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5的比例確定試教入圍人員,分數并列者一并入圍。
試教采取授課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應變能力、課堂控制力等基本能力素質,總分100分。試教成績在70分以上(含本數,下同)者方可進入面試環節。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總分100分。入圍面試的應聘者在面試當天參加心理測試。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0分(含7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應聘心理咨詢教師崗位:采取筆試、面試、試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30%,試教占綜合成績的30%。
筆試:通過現場資格確認的應聘人員全部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筆試。筆試內容為心理學專業相關知識。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總分100分,筆試設置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含60分)。
面試、試教:根據應聘同一崗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人員的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入圍面試的應聘者在面試當天參加心理測試),分數并列者一并入圍。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總分100分。試教采取授課的方式,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應變能力、課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質,總分100分。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0分(含7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公開招聘考試時間及各環節成績等在湘潭大學網站人事處網頁“湘潭大學公開招聘系統”招聘公告中予以公布,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的綜合成績排名先后(綜合成績并列的,以試教成績為準),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內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能力及是否違反政策、法規等情況。如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及考察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如受聘人員為在職人員的,應先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并且提供本人與原單位解除(或者終止)人事(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后,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咨詢電話:0731-58292827(湘潭大學人事處陳老師)
監督電話:0731-58292015(湘潭大學監察處)
附件:2017年湘潭大學碩士專任教師崗位公開招聘崗位、要求及計劃一覽表
湘潭大學
2017年5月15日
附件:2017年湘潭大學碩士專任教師崗位公開招聘崗位、要求及計劃一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