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濱州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博士簡章
根據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關于2017年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濱人社發〔2016〕39號)等文件規定,現將2017年濱州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博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
招聘人數為13人,具體專業目錄及條件要求見《2017年濱州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博士專業目錄》(附件1)。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3月22日8:00-24日17:00
報名方式:應聘人員下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
(附件3),按要求如實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于報名時間內發至bzzyxyrsc@163.com。應聘人員發郵件后,請與濱州職業學院組織人事部聯系(電話:0543-5086817),確認學院是否收到個人報名信息資料。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中“現工作單位”信息為重要報名信息,應聘人員不得瞞報。工作單位為勞動(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即社會保險繳費單位)。如無工作單位,填寫“無”。工作單位信息應與工作經歷信息一致。應聘人員無論是正式工作人員,還是非正式工作人員都應如實填寫工作單位。勞務派遣人員應聘的,工作單位填寫勞務派遣單位,并在括號內注明用工單位。尚未繳納社會保險、簽訂勞動合同但實際在單位工作,以及未實際在單位工作但掛靠在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等情況也應如實填寫。工作單位、工作經歷信息主要通過勞動(聘用)合同簽訂、社會保險繳費等情況確定。現工作單位信息填報是否真實,將在審查環節與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等進行比對。
招聘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必須在“備注欄”寫明,格式如:“具有XX證書等書;專業的研究方向等”;如有特殊要求,也須在備注欄注明。
(二)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17年3月22日8:00-24日12:00
濱州職業學院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四、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資格審查由濱州職業學院負責實施。
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名單及審查相關事項見網站公告。
現場資格審查時須提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及以下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須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當時提供確有困難的,由本人申請,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考察階段提交,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同意應聘的介紹信主要內容包括:被證明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在本單位工作(人事代理、委托培養)起止時間、工作崗位(專業)、是否同意參加濱州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博士,并在時間落款處加蓋相應公章。
2.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須提交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報考人員可登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學歷認證材料,必須在2017年3月22日前取得。
3.招聘崗位還有其他要求的,須提供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4.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審查以及未按規定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資格。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每科70元。
5.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并親自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上簽名。提交的報考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五、考試
考試采用面試形式進行。面試工作,在市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統一指導下,由濱州職業學院組織實施。
面試重點測評應聘者的崗位適應能力,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面試采用試講方式進行,試講內容為專業相關知識。
通過資格審查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應按規定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及相關事項見網站公告。
試講成績即為最終成績,試講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滿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考察范圍資格。
六、考察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考察時先按1:1比例進行。濱州職業學院成立考察體檢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體檢工作。
根據實際需要,考察采取查閱檔案、查驗證明、實地考察和談話等多種方式進行。主要側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體檢工作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體檢。體檢一般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用人單位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以申請復檢,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自動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聘用
按照面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對擬聘人員,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濱州職業學院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和《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憑《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濱州職業學院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老師、賈老師
電話:0543-5086817
附件:1.2017年濱州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博士專業目錄.xls
2.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3.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doc
濱州職業學院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