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碩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根據學院教育教學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招聘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若干名。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序號 |
單位 名稱 |
單位 性質 |
主管 部門 |
招聘專業要求 |
學歷 要求 |
年齡 要求 |
招聘人數 |
招聘崗位及備注 | |
1 |
湄洲灣 職業技 術學院 |
財政核撥事業 |
莆田市教育局 |
基礎醫學、臨床醫學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 |
1 |
基礎醫學專任教師。 本科為醫學類專業或具有2年以上實踐經歷優先 | |
2 |
湄洲灣 職業技 術學院 |
財政核撥事業 |
莆田市教育局 |
護理學(含護理碩士)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 |
2人 |
護理專任教師。 本科為護理學類專業優先 | |
3 |
湄洲灣 職業技 術學院 |
財政核撥事業 |
莆田市教育局 |
護理學(含護理碩士。助產方向)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 |
1人 |
助產專任教師。 本科為護理學類專業優先 | |
其他條件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擬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專業等資格條件;
(四)身體健康,符合國家公職人員身體條件;
(五)出生日期是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學歷及相關證書須在報名前取得(應屆畢業生須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
(六)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證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七)因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上有規定不得招聘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報名方式
符合條件的應聘者須將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研究生畢業證書、碩士學位證書(2016屆畢業生可暫不提供)、個人簡歷、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已就業的人員,若考試考核入圍,須在體檢前提供就業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身份證及所有相關證書的復印件、報名表(見附表)、有本專業工作經驗者須提供工作單位證明等材料,并提供學信網下載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學位網下載的學位查詢結果,各一式一份送(寄)至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具體聯系方式如下:
聯系人:肖勁陽
聯系電話:13950709606 郵政編碼:351254
聯系地址:莆田市仙游縣楓亭蔡襄北街1999號(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
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明和應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材料應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報名時間
自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3日(以收到報名材料日期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五、招聘程序
采取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考核評議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復查。
2.復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有:身份證、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研究生畢業證書、碩士學位證書(2016屆畢業生可暫不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獲獎證書等材料。
3.組織人員進行面試。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超過招聘崗位數1:1比例進入考試的,考核成績必須達60分以上(含60分)方為合格;等于1:1比例進入面試的,考核成績必須達70分以上(含70分)方為合格,考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不予聘用。
4.考核內容(見第九點)
(1)基礎醫學專任教師崗位考核內容
①片段教學:按應聘崗位指定教材或范圍(參看第九點),在考生進入教室后,在考場監察主持下,抽簽產生授課內容。備課時間30分鐘、授課時間約為15分鐘,評分按百分制,計入考試成績總分的權重為50%。
②技能測試:招聘崗位技能考核。合成題庫若干套,帶入考場備考。在考場監察主持下,從題庫中抽簽確定考題。評分按百分制,計入考核成績總分的權重為50%。
(2)護理專任教師崗位、助產專任教師崗位考核內容:
①技能測試:招聘崗位技能考核(參看第九點)。合成題庫若干套,帶入考場備考。在考場監察主持下,從題庫中抽簽確定考題。評分按百分制,計入考核成績總分的權重為50%。
②面試:招聘崗位技能考核。合成題庫若干套,帶入考場備考。在考場監察主持下,從題庫中抽簽確定考題。評分按百分制,計入考核成績總分的權重為50%。
5.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提前一周在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相關網站上公布)。
六、體檢
1.人員確定。根據崗位計劃聘用人數,按1:1的比例,在考核成績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2.體檢標準。參照福建省教育廳頒發的《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閩教人[2010]43號)實行。體檢醫院為縣級以上醫院。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允許申請復檢一次,并以復檢結果為準。
3.體檢組織: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政審
我院將按1:1比例對考核、體檢均合格的應聘者組織政審。重點審查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等情況。
八、聘用、遞補
我院按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集體研究確定考核成績、體檢結果和政審情況都合格的人員為擬聘用人選,并報送市公務員局在相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市公務員局予以核準。
體檢或政審不合格的,原則上按合格線上應聘者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九、專業基礎知識和教學技能考試使用教材
(1)基礎醫學專任教師崗位:《人體解剖學》(第2版)(作者:丁國芳,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時間:2011年03月01日)
(2)護理專任教師崗位:《基礎護理學》第五版(作者:李少寒,人民衛生出版,出版時間:2012年)
技能測試:臨床護理技術(心肺復蘇+靜脈輸液)
(3)助產專任教師崗位:《助產學》(作者:王席偉,人民衛生出版,出版時間:2011年)
技能測試:臨床護理技術(心肺復蘇+靜脈輸液)
十、其他事項
通過招聘程序所確定的擬聘用人選,必須在規定的時間期限內獲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全過程由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紀檢部門參與監督。
被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擬聘用人選簽訂聘用合同后,必須與所在單位服務滿五年以上。
湄洲灣職業技術學院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