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大學2016年輔導員招聘方案
為滿足學校事業發展需要,學校決定公開招聘輔導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名額及用工方式
1.招聘崗位及名額:專職輔導員10人,其中男性6名,女性4名,學校根據報名情況可適當調整招聘人員的男女人數,最后確定招聘男女生具體人數的時間是在報名結束后、筆試開始前。具體崗位由學校統一調配。
2.用工方式:人才派遣合同制。
二、招聘條件
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碩士研究生畢業或2016年應屆碩士研究生畢業,專業不限,第一學歷須為公辦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1988年1月1日前出生的需具有2年以上高校輔導員工作經歷;
2.熱愛輔導員工作,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較強的親和力和感染力,大學期間擔任過班長、團支部書記、副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學業成績優良;
3.身心健康,性格開朗,儀表端莊,舉止大方,普通話標準。
三、報名方式及資格審核
1.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者須填寫《長春大學2016年招聘輔導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報名時將報名登記表、成績單(由學校教務部門審核蓋章)連同個人簡歷一起投送或以電子郵件方式發至長春大學人事處,報名材料不再退回。
2.應聘者所提交的各項材料必須真實,相關表格須按要求填寫。內容不全或與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3.根據報名條件,由長春大學輔導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核,擇優確定參加進一步考核的人員。
四、考核及錄用
1.筆試。筆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寫作能力等。按照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2.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團結協作意識、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應變能力、心理素質和個性特征。依據筆試和面試成績之和計算總分,并按照招聘人數1.5倍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考察對象。
3.考察。以外調的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在校表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4.錄用。輔導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面試情況,擇優確定人選(同等情況下,具有與輔導員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背景和心理咨詢、就業指導等專業資格證書者,錄用時予以優先考慮)。人選確定后,擬錄用人員需到學校有關單位試用一段時間,根據試用情況再報學校審定并簽約。
五、日程安排
1.報名時間:2015年12月16日—12月22日。
2.考試及面試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項
應聘人員須向長春大學提供準確的聯系電話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學校將以電話形式向應聘人員通知本次招聘各環節結果,未通過人員不予以通知。
報名咨詢電話:0431-85250028高老師
報名材料投遞地址:長春大學綜合樓B區1307室,人事處人事與人才管理科;
投遞時間: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電子信箱:ccdxrsc@126.com
聯系人:李老師
聯系電話:0431-85250106
附件【長春大學2016年招聘輔導員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