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業大學2015年公開招聘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引才招聘工作,優化學校人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項式)和《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文件的規定,結合學校發展和建設的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教學科研崗位33個,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天津商業大學簡介
天津商業大學創建于1980年,原名天津商學院,是一所以商學為主干,管、經、工、法、文、理等多學科相互支撐、協調發展的高等學校。學校擁有應用經濟學、制冷及低溫工程、農產品加工及貯藏、工商管理、民商法學5個省部級重點學科;食品生物技術、制冷技術等2個天津市重點實驗室;“管理創新與評價研究中心”天津市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國際酒店管理”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金融學專業為國家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專業;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為國家第一批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改革試點專業;天津市首批實施“卓越工程師人才培養”試點單位;“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單位;中國旅游及飯店業優秀人才培養基地;能源與動力工程、旅游管理、金融學、財務管理等4個國家級特色專業,會展經濟與管理、寶石及材料工藝學、酒店管理、統計學、食品質量與安全等5個天津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財務管理、金融學、能源與動力工程、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等11個天津市品牌專業。
二、總體要求
公開招聘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通過考試、考核的方式向社會公開引進、招聘優秀人才,更好地滿足學校發展的需要。
三、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為教學科研崗位與高層次人才崗位。公開招聘實施方案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tj.hrss.gov.cn)、天津商業大學網站(http://www.tjcu.edu.cn)發布公告,發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四、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招聘基本條件如下:
1.遵守憲法和法律,思想端正,無犯罪記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2.忠誠教育事業,恪守學術規范,品行端正,具有優良的學風和高尚的師德,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較強的教學科研能力;
3.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具體崗位及專業、學歷、職稱等要求詳見附件1;
5.非應屆畢業生工齡連續且入職時可辦理調動手續。
6.2016屆畢業生需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并辦理報到。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需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認證并辦理報到;
7.應聘人員為博士的年齡應在35周歲及以下,具有副教授職稱的年齡應在40周歲及以下,具有教授職稱的年齡應在45周歲及以下;
8.對于國內各高等院校自主設置的專業與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所學專業,注重專業內容實質,此兩類應聘人員的專業方向與所需專業方向要求一致視為符合專業條件;
9.應聘人員起點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學士。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受過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4.在此前公開招聘過程中被招考主管機關認定有作弊行為的,在禁考期限的;
5.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試用期內的工作人員;被單位辭退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高層次人才崗位:
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設置“綠色通道”,簡化程序,直接與各學院或人事處聯系,人事處電話:022-26667644、022-26667665,各學院聯系電話見附件。
(二)教學科研崗位
1.報名方式
發布招聘方案7個工作日后開始報名,報名開始時間、各崗位報名截止時間以天津商業大學網站http://www.tjcu.edu.cn校園公告公布的時間為準,報名時間不少于5天。
應聘人員通過“天津商業網上招聘系統”http://rs.tjcu.edu.cn/zpsys/進行報名(其他方式報名無效),每人限報一崗位,個人信息要求填寫完整準確,考生個人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報名咨詢電話:022-26667644、022-26667665。
2.資格審查及考察程序
由人事處根據用人計劃與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后轉至各學院(部)進行專業審查。報名截止后,將于天津商業大學網站http://www.tjcu.edu.cn校園公告公布初審合格人員名單。
招聘崗位人數與初審合格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對于急需緊缺崗位報名截止時間若未達到開考比例,經主管部門同意,可進入下一環節。
各學院(部)對初審合格人員進行面試、試講、實際操作等考察,人事處、教務處、科技處、社科處等相關部門可派有關人員參與考察工作?疾靸热輵☉溉藛T的思想表現、科研水平、教學能力、外語水平、健康狀況等方面。由各學院(部)人才引進領導小組對其做出全面、充分的評價并得出明確結論,考察的結果、面試成績等應形成書面材料上報人事處。
應聘人員面試時需提供以下基本資料(查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①《天津商業大學調入人員申請表》(本人面試當場手填);
②本人簡歷(從高中起,時間不間斷);
③兩位同行專家的推薦信;
④學歷、學位證書;
⑤職稱資格證書;
⑥重要社會兼職的聘書;
⑦主要專業技能證書;
⑧留學歸國人員提供留學歸國證明、學歷認證書;
⑨在學期間成績單,及其他寫入簡歷中的證明材料;
⑩生活照及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張。(粘貼于一張A4白紙上)
應聘人員還應提供能充分反映本人學術水平的各種材料(留存復印件):
①論文、論著。論文應包括作者雜志封面、題目及文章首頁;著作應包括著作封面、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執筆內容。
②論文檢索證明(由科技查新站出具,例如天津大學、南開大學科技查新站)。包括論文被收錄和引用情況。論文收錄情況主要統計國際上著名的檢索工具,如SCI、EI等,主要提供被收錄論文檢索證明、影響因子及影響因子的分區。
③重要獲獎情況,包括獎項名稱、級別、年度、本人排名和獲獎證書。
④主持參與完成的研究項目書。包括項目名稱、研究意義、本人作用、項目來源和經費。
人事處對各學院(部)報來的應聘人員的考核結果進行復審,提出復審意見,并上報校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審查。
根據實際需要,可對應聘人員進行心理素質測評,測評結果不計入考試成績,僅供參考。
校人才引進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進行審查并提出終審意見。
校人才引進領導小組會議同意引進的擬聘人員,在指定日期內參加由學校組織的統一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費用自理。學校還將對同意引進的應聘人員進行政治審查,同時對被考察人員的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復核。逾期未體檢、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3.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據考試、考察、學校審查及體檢結果,將擬聘人員情況在信息發布范圍內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學校將擬聘人員材料報天津市教委審批、備案手續。應聘人員在指定日期內辦理調入或接收的相關手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此次招聘的教學科研崗位人員,按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正式入職后與我校簽訂聘用合同。職務晉升、獎懲、各類保險和工資待遇等按照國家、天津市和學校相關政策執行。校內待遇按《天津商業大學博士學位教師招聘工作實施辦法》津商大校發﹝2015﹞66號文件執行,文件具體規定已于我校園網公布,相關待遇部分見附件2。碩士研究生及以下或中級及以下人員實行人事檔案代理制,檔案統一由天津市教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代理,費用自理。
六、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要堅持原則,規范操作;要嚴肅招聘紀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要自覺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在招聘過程中若發現應聘人員任何違規、不誠信等行為一經查實后取消應聘、錄用資格。
此次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回避原則遵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文件執行。
報名、考試咨詢電話(人事處):022-26667644、022-26667665;
舉報或投訴電話(紀委):022-26667696
附件1:天津商業大學2015年下半年教學科研崗位公開招聘計劃
附件2:新聘博士畢業生相關待遇
天津商業大學人事處
2015年8月30日
附件1:天津商業大學2015年下半年教學科研崗位公開招聘計劃.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