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內容:應聘中小學教師的分別為中小學高年級相應崗位學科內容,應聘中專校專業教師的為中職相應崗位專業學科內容。
2.面試形式:
(1)D17、D18、D19崗位面試形式為說課和技能測試(技能測試內容為與崗位相關的專業技能),兩項成績滿分均為100分,面試成績=說課成績×50%+技能測試×50%。
(2)其他崗位的面試形式為說課。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說課成績×100%。
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
3.應聘人員憑身份證于7月27日到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大廳領取面試通知書。
4.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四)總成績計算及公布
1.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四舍五入)。按總成績進行排序時,如出現總成績并列,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
2.筆試成績、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總成績及排名分別在筆試、面試(技能測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灌云縣教育局一樓大廳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五、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由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進入體檢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六、考察和公示
(一)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灌云縣教育局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統一組織實施考察,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二)對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出現的缺額,在本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一次性遞補。
(三)擬聘用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擬聘用人員,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聘用
(一)公示無異議后,應聘中小學D01-D19崗位的人員,按每個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見附件3)。其他崗位則直接經縣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初次就業人員執行國家規定的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三)應屆畢業生必須在辦理聘用手續前取得畢業證書和教師資格證,否則不予保留聘用資格。
(四)簽訂聘用合同后,在灌云縣教育系統工作不得少于5周年。如有違約,用人單位將有關情況存入個人誠信檔案。
八、紀律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0518-88659212(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九、招聘政策咨詢
灌云縣教育局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518-88852016(灌云縣教育局)。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灌云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2.灌云縣教育系統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及資格審查表.doc
3.灌云縣教育系統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分配崗位計劃表.xls
灌云縣教育局
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灌云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