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2012年高中教師專場招聘會
時間:5月13日(星期日)上午8:30
地點:旗山校區校部辦公大樓二層第十會議室
主辦: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因工作需要,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各公辦中學需招聘100名高中教師(具體崗位見附件)。該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將于5月13日(星期日)上午8:30來我校舉辦專場招聘會。招聘程序分為筆試、面試和查閱檔案等。招聘現場將進行筆試(時間約為60分鐘),筆試內容為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等相關知識,筆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滿分100分,筆試和面試成績按6:4計分。畢業生應聘時需提供一份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及重要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相片三張、《海南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登記表》(點擊下載)。
通過筆試、面試等被聘用的畢業生將列入事業單位編制,由該縣財政全額發放工資。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合同管理,由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期為五年(服務期限不滿五年者每年應繳一千元違約金)。聘用人員工資、福利按有關規定辦理。由用人學校優先提供住房;聘用期間每年二次探親假的普通交通工具往返路費由該縣財政給予報銷;在聘期內報考教育碩士研究生的,由畢業生本人與所在學校協定,并由學校在學費等方面給予支持和補助。
更多信息詳見《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2012年高中教師招聘工作實施方案》
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2012年高中教師
招聘工作實施方案
為做好我縣高中教師招聘工作,根據《教師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按需用人和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考試、考核等方法,吸收一批全日制普通高等師范院校師范專業本科畢業生充實教師隊伍,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以促進我縣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招聘學校崗位和名額
高中教師100名(招聘學校崗位詳見附件3)。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福建師范大學、重慶師范大學、湖南師范大學、江西師范大學等普通高等師范院校師范專業的本科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政治思想品德表現好,熱愛教育事業,恪守社會公德,作風正派,沒有違法違紀行為;2、具有中學教師資格證書,具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良好的業務素質;3、身體健康,普通話表達能力較好。
四、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高中教師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樂東黎族自治縣高中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組長:黃嘉琪(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副組長:李偉黎(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鄭文權(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何歡寶(縣政府副縣長);成員由縣政府辦、縣人社、紀檢監察、教育、編辦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招聘辦”),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具體負責招聘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何歡寶兼任;辦公室工作人員從成員單位抽調。
五、招聘程序、方法及時間安排
(一)在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等媒體上發布招聘公告。時間為2012年5月5日—5月15日。
(二)通過筆試、面試和查閱檔案等考核方法聘用。考試方式為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約為60分鐘),考試內容為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筆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滿分100分,筆試和面試成績按6:4計分。聘用對象由招聘小組到有關師范院校進行招聘。應聘人員應聘時需提供一份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及重要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相片三張等,填寫《海南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登記表》。縣招聘領導小組通過筆試、面試和查閱檔案等考核方法確定擬聘用人選并按程序報縣政府審批,簽訂聘用合同書,并在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聘用人員名單。(具體時間及操作細則見院校公告)。
六、聘用人員的管理和待遇
1、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合同管理,由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期為五年(服務期限不滿五年者每年應繳一千元違約金)。聘用期滿,工作需要和考核稱職可續聘,兩年度考核不稱職或聘用期內有重大違紀違法行為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制,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和首次聘期內不得隨意調動工作,確因工作需要的除外。
2、聘用人員列入事業單位編制,由縣財政全額發放工資。聘用人員工資、福利按有關規定辦理。由用人學校優先提供住房;聘用期間每年二次探親假的普通交通工具往返路費由縣財政給予報銷;在聘期內報考教育碩士研究生的,由本人與學校協定,并由學校在學費等方面給予支持和補助。
3、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期限內到學校報到,無特殊理由不服從安排、不按時到學校報到上課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有關要求
1、教師招聘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的工作,關系到每個參聘者的切身利益。各有關單位、學校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對待這次招聘工作,精心組織,嚴肅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2、各單位和廣大干部群眾要充分發揚民主,積極監督支持。
3、各有關單位及參與招聘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辦事,實現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堅決杜絕在命題、資格審查、考試、聘用等工作中的舞弊行為。在招聘過程中,凡是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法律從嚴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八、本方案由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高中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及樂東黎族自治縣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和解釋(電話:0898—85529009)。
附件:1、海南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登記表
2、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2012年招聘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
3、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2012年招聘教師崗位設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