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教育局關于2016年公開招聘的新任小學教師分配工作方案
經研究,2016年參加省考招聘的98名小學教師全部分配鄉鎮中心小學任教(不含城區及賽岐片區),在面試前擬定分配方案,按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名次派位分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分配原則
堅持超編學校不分配或少分配。根據綜合成績名次,按鄉鎮中心小學缺編數大小及優生優配的原則,按一定比例分配。同時兼顧特崗學校,安排到農村中心小學任教。
二、有關情況的說明
1、鄉鎮中心小學缺編分配順序為:甘棠、灣塢、下白石;
2、進城考試后造成缺編的新生補充順序為:溪柄、潭頭、上白石、社口、溪尾、松羅、曉陽、范坑。
3、城區及賽岐片區繼續實行新任教師見習辦法,按學校編制、學科結構予以安排。
4、遇入圍考生放棄,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5、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按以下順序優先錄取(一)筆試成績高的考生;(二)學歷高的考生;(三)全日制師范教育類院校專業畢業的考生;(四)考生在校期間獲得表彰情況(分別按獲得國家級、國家級單項表彰、省級單項表彰的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團干部、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優秀畢業生等綜合表彰名次排列)。
福安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