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和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線均為60分。若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四、體檢和考核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費用由報考者負責。
在職人員的考核內容主要為其在原單位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其他人員的考核內容主要為其在校(或畢業后在社會上)的表現情況。
如出現報考者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情況,將按該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五、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經清新區人社局審核后,同時在清遠市清新區教育局網站、清新區人社局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間,如對擬聘用人員名單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證明材料)向清新區人社局提出,并寫明聯系人姓名和聯系電話,匿名信函將不予受理。
公示期間或公示期滿后發現擬聘用人員存在不符合聘用條件情形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1、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2、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第45條“現有人員的結構比例已經超過核準的結構比例的,應通過自然減員、調出、低聘或解聘的辦法,逐步達到規定的結構比例”的規定,鑒于我區教師隊伍職稱結構比例的實際,本次招聘聘用的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將低聘到助理級使用,待本區有中級職稱崗位競聘指標時再參加競聘。
3、本次被招聘聘用到我區學校任教的教師,上崗后一個月內均要按規定簽訂相應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具體考務工作由清遠市清新區教育局負責,清新區人社局、清新區紀委第三派駐組履行監管職責。
(二)招聘工作的各環節情況如筆試成績、面試人選名單、面試的時間、地點、體檢人員名單及有關通知要求將及時在清遠市清新區教育局網站、清遠市清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報考者可在網上查閱或與清遠市清新區教育局人事股聯系,以便及時了解招聘工作的進展情況,我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遞補人選時才會用電話通知)。報考者在報名表所填寫聯系地址和電話必須真實,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如因不按規定或地址不詳、聯系電話不暢通,影響本人參加面試、體檢、聘用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負責。公示后,報考者如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辦理好相關手續的,視同放棄聘用資格。
(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符合參加本次招聘資格條件的,經申請獲準后可按粵人發〔2007〕141號文的規定在筆試成績原始分上加10分。申請人要到清新區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服務證書、身份證、準考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申請截止時間為2016年6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已列入清新區安置計劃的隨軍家屬,符合相關職位要求的,報名參加本次招聘,優惠辦法參照《清遠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暫行辦法》(清府〔2010〕59號)執行。即直接進入面試,面試成績為綜合成績,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申請人要在報名時到清新區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和清遠市清新區教育局人事股提交《干部家屬隨隊審批報告表》、《隨軍家屬個人簡歷》、隨軍家屬清新區戶口的戶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申請截止時間為2016年6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聘用后,需在聘用單位工作滿5年。
(六)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在招聘過程中有不誠信行為者,2年內不接受其參加我區的公開招聘。
以上公告由清遠市清新區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63-5820802(教育局)。
附件:1.2016年清遠市清新區公開招聘區直屬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表.xls
2.2016年清遠市清新區公開招聘區直屬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表.doc
3.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年版).xls
清遠市清新區教育局
2016年5月26日
1.2016年清遠市清新區公開招聘區直屬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表.xls
2.2016年清遠市清新區公開招聘區直屬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