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工作采取課堂教學能力考核與答辯相結合的方式(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課堂教學能力考核
內容:根據報考學科指定內容上課。
課堂教學能力考試總分100分,合格線為70分,不合格者不計算綜合成績。
2.答辯
內容:結合上課內容回答問題。
答辯總分100分,合格線為70分,不合格者不計算綜合成績。
3.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兩位小數,按答辯占40%,課堂教學占6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政審)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區教育文體局組織實施,區監察局負責監督。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根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市三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由體檢人選自理。因體檢不符合要求出現缺額的,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況。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在考核合格人員中根據應聘者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組織體檢、考察(政審)。
五、公示
區教育文體局、區人社局統一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原發布招聘簡章的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管理
招聘學校與聘用人員根據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規定要求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解除關系。考生應在2016年8月10日前攜帶解除關系證明到區教育文體局報到,逾期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聘用審批完畢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其他事項
公開招聘工作,必須堅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者,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查處。區監察局監對招聘過程進行全程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0519---69660622。
監督舉報電話:0519---86646944、69660655。
八、本簡章由天寧區教育文體局負責解釋
附件:2016年常州市天寧區直屬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
常州市天寧區教育文體局
2016年5月25日
附件:2016年常州市天寧區直屬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