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簡章—網上報名—資格初審—打印準考證—面試—筆試—考核—體檢—考察(含資格終審)—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公示—辦理相關人事聘用手續。
六、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在5月24日至5月26日登錄長沙高新教育網(http://gxjy.cshtz.gov.cn/)、長沙高新區門戶網站(/)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名信息,并上傳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電子相片。報名截止時間為5月26日下午17:00。
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同一個報考崗位有多個招聘單位時,可選擇填報第二志愿。
2、報名要求:
報名時,報考人員必須符合所報崗位的條件要求,填寫的信息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報名信息提交后,請于5月27日至5月28日查看網上報名信息是否提交成功(截止時間:5月28日下午17:00),如果通過則請打印《2016年長沙高新區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教師報名表》。
(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信息提交成功后,進行現場資格初審。
2、現場資格初審分片進行,審查時間:5月29日至5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填報了兩個志愿的報考人員到第一志愿報考指定現場進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劃片安排及聯系咨詢方式:詳見附件四(《長沙高新區編外聘用制教師資格初審安排表》)
3、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2016年長沙高新區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教師報名表》及與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證件、證書原件參加現場資格初審,委托他人初審的,被委托人還應提交《身份證》原件查驗。
在職教師崗位:《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合同、聘書或單位證明)、《職稱證書》、《獲獎證書》等。
畢業生崗位:《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獲獎證書》等(2016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應屆畢業生資格初審時可暫憑加蓋畢業院校就業部門印章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報名,但資格終審時須提交《畢業證》、《學位證》的原件,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已通過教師資格筆試考試的人員可憑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教育學、心理學成績均達60分及以上)報名,但復審時須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查驗,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4、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現場打印、領取《準考證》。
七、面試
1、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主要初步測試應聘人員的思想品性、儀表儀態、口頭表達及作為教師的基本素養與能力等。面試滿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面試定于6月4日(星期六)在各片區招聘單位進行。考生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缺任一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4、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與崗位招聘計劃數8:1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的人選。若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未達到8:1(含8:1)的比例,則均可進入筆試環節。
5、面試合格分數線為80分,面試成績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進入筆試環節。
八、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教育綜合知識一科(含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新課程改革等)。卷面滿分均為100分。
2、筆試定于6月11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在湖南師大附中高新實驗中學進行,總時量90分鐘。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缺任一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具體筆試安排6月10日以前在長沙高新教育網上發布。
3、2016年6月14日(星期二)開始,可在長沙高新教育網查詢筆試成績,對筆試成績有異議者可在 6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憑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到長沙高新區教育局遞交書面查分申請,并于6月17日(下午2:30—5:00)到長沙高新區教育局領取查分結果(或電話問詢)。
4、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6:4比例合成考生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與崗位招聘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的人選。若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進入考核的人選。若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未達到3:1(含3:1)的比例,則均可進入考核環節。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九、考核(試教及專業測試)
1、考核時間定于6月25日。考生參加考核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缺任一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核。
2、試教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把握教學內容、運用教學手段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基礎理論與專業知識水平,以及課堂教學的效果。試教滿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專業測試:音樂、體育、美術、信息及職專汽車、電子、電子商務、建筑工程專業教師均需要進行專業測試,滿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4、成績合成:音樂、體育、美術、信息及職專汽車、電子、電子商務、建筑工程專業教師按試教成績與專業成績6:4的比例合成考生的考核成績。其它學科教師試教成績即為考生考核成績。
5、考核結束后,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按與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
6、考核成績合格分數線為80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進入體檢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