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科目及內容:
1.報考幼兒教師崗位: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專業基礎知識》(考試時間為90分鐘,卷面分值為100分)、《教育學》和《心理學》(兩科合場分卷,考試時間為90分鐘,每科卷面分值為100分)。
(2)筆試內容。《專業基礎知識》為專科層次幼師崗位專業知識,《教育學》和《心理學》為專科層次幼兒類教育學和心理學。
2.報考計算機教師崗位: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專業基礎知識》(考試時間為90分鐘,卷面分值為100分)、《教育學》和《心理學》(兩科合場分卷,考試時間為90分鐘,每科卷面分值為100分)。
(2)筆試內容。《專業基礎知識》為專科層次計算機或信息技術專業知識,《教育學》和《心理學》為專科層次教育學和心理學。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2016年6月25日上午
08:00—9:30 《專業基礎知識》;
10:00—11:30 《教育學》《心理學》(兩科合場分卷)。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三)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天長市人民政府網站、天長先鋒網公布。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天長市人民政府網站、天長先鋒網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在筆試成績合成前每科加2分。
筆試成績為《專業基礎知識》(占60%)、《教育學》(占20%)、《心理學》(占20%)的合成成績。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考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成成績需達到60分(含加分)。低于筆試考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專業測試環節。
八、專業測試
(一)專業測試工作的組織。專業測試工作由天長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專業測試工作嚴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的保密和紀律要求實施。
(二)專業測試人員的范圍。按照考生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與招聘崗位計劃數2:1的比例確定參加專業測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專業測試人選,在天長市人民政府網站、天長先鋒網公布。
(三)專業測試的形式和程序。專業測試采取說課形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養、邏輯思維、教育教學水平、語言表達能力和儀表舉止等,具體辦法在專業測試公告中公布。參加專業測試的順序以當日現場抽簽順序確定。
(四)專業測試成績評定及計算。專業測試分值為100分,由7名專家組成的考官(其中主考官一名)現場評分,在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剩余分數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數所得出的平均分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即為應聘人員的專業測試成績,由主考官當場向應聘人員宣布。
為確保新進人員專業素質,專業測試設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專業測試成績需達到60分;低于專業測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者不予聘用。
(五)專業測試時間及信息查詢。專業測試公告及相關信息在天長市人民政府網站、天長先鋒網公布。內容包括:招聘崗位及入圍人員、專業測試程序與規則、專業測試內容、方式和時間、地點以及聯系人、聯系電話、監督電話等事項。
(六)考試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為:筆試合成成績(占60%)和專業測試成績(占40%)的合成成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在專業測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天長市人民政府網站、天長先鋒網公布。
九、體檢、考察
(一)參加體檢人員
按照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與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員。如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專業測試成績高低排序,專業測試成績仍相同的,依次以《專業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成績高低排序。
(二)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規定和規程執行。
(三)考察
考察由天長市教育局負責組織,考察參照《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執行。重點考察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遵紀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據實撰寫考察材料。同時對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若發現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不真實或考察不合格的,則取消其考察資格。
體檢或考察結束后,出現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
十、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天長市人民政府網站、天長先鋒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收社會監督。
十一、擇校
對經公示人員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幼兒教師,在天長市監察局監督下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自主選擇學校。不按時參加擇校者,視作自動放棄。擇校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十二、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由天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履行相關審批程序、下達聘用文件。由天長市教育局辦理相關入編、聘用等手續。
新聘人員在規定時間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時辦理編制核銷手續。
十三、紀律與監督
1.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要求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監督電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50-7770428、教育局0550-7331651、市紀委監察局0550-7770831)。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違紀處理規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要求,嚴格執行人事考試政策,規范考試程序,嚴明考試紀律。
本公告由天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天長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16年天長市部分公辦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
2.《2016年天長市部分公辦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rar
中共天長市委組織部 天長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天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天長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