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德市雙橋區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www.sqqjyj.com)雙橋區政府信息網(網址:http://www.sqqgov.cn)為本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信息發布和報名網站。在招聘過程中,本簡章涉及的內容、時間等如有變更,請考生隨時注意查看相關信息。(請考生隨時關注雙橋區教育局網站有關招聘的公告)。
2、政策咨詢電話:0314-2066523
3、監督電話:0314-2061553
4、在本次招聘過程中,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資格復查、面試、體檢、考核、辦理聘用手續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整個招聘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考生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招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忌`紀參照公務員考試違紀規定處理。
5、本簡章由承德市雙橋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承德市雙橋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6、請考生在招錄期間保持手機等通訊設備暢通,因通訊不暢影響報名、考試、體檢或考核的,后果自負。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特此提示。
附件:承德市雙橋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
承德市雙橋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4月29日
附件:
承德市雙橋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 | |||||||||
主管部門 |
序號 |
招考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崗位名稱 (小學專任教師) |
擬招聘 人數 |
筆試人選與計劃聘用人數的確定比例 |
學歷底限 |
專業條件 |
其他條件 |
雙橋區教育局 |
1 |
承德市頭道牌樓小學 |
全額事業 |
語文 |
3 |
3: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
各 崗 位 報 考 均 不 限 專 業 |
具有小學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學科不限)。報考語文崗位的考生應具有二甲及以上的普通話證書;報考英語崗位的考生英語專業畢業的考生須具有英語專業四級(TEM-4)及以上的等級證書,非英語專業的畢業的考生須具有全國英語四級(CET-4)及以上的等級證書 |
2 |
承德市避暑山莊小學 |
語文 |
3 |
3:1 | |||||
3 |
承德市東園林小學 |
語文 |
4 |
3:1 | |||||
4 |
獅子溝鎮中心校 |
語文 |
1 |
3:1 | |||||
5 |
牛圈子溝鎮紅石砬小學 |
語文 |
1 |
3:1 | |||||
6 |
雙峰寺鎮新上小學 |
語文 |
1 |
3:1 | |||||
7 |
雙峰寺鎮雙峰寺中學(小學部) |
語文 |
4 |
3:1 | |||||
8 |
承德市石洞子溝小學 |
語文 |
13 |
3:1 | |||||
9 |
承德市頭道牌樓小學 |
數學 |
2 |
3:1 | |||||
10 |
水泉溝鎮中心校 |
數學 |
1 |
3:1 | |||||
11 |
牛圈子溝鎮中心校 |
數學 |
1 |
3:1 | |||||
12 |
雙峰寺鎮小井小學 |
數學 |
1 |
3:1 | |||||
13 |
承德市石洞子溝小學 |
數學 |
5 |
3:1 | |||||
14 |
承德市避暑山莊小學 |
英語 |
2 |
3:1 | |||||
15 |
承德市東園林小學 |
英語 |
2 |
3:1 | |||||
16 |
大石廟鎮太平莊小學 |
英語 |
1 |
3:1 | |||||
17 |
水泉溝鎮中心小學 |
英語 |
1 |
3:1 | |||||
18 |
雙峰寺鎮甸子小學 |
英語 |
1 |
3:1 | |||||
19 |
承德市石洞子溝小學 |
英語 |
3 |
3:1 | |||||
20 |
承德市避暑山莊小學 |
體育 |
1 |
3:1 | |||||
21 |
牛圈子溝鎮中心小學 |
體育 |
3 |
3:1 | |||||
22 |
牛圈子溝鎮水泉小學 |
體育 |
2 |
3:1 | |||||
23 |
雙峰寺鎮三道河小學 |
體育 |
2 |
3:1 | |||||
24 |
承德市石洞子溝小學 |
體育 |
2 |
3:1 |
備注:
1、已聘用考生全部到村級小學任教至少三年,并在本區教育系統任教五年以上,才能提出調出申請。
2、尚未拿到畢業證和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 ,須提供學生證及本人在校期間的成績單和表現材料,表格由雙橋區教育局提供,表格內容由所就讀學校填寫并按要求加蓋公章。
報名注意事項
各位考生,為幫助您在規定時限內快捷準確辦理報名手續,請務必認真閱讀本注意事項。
一、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6 年5月6日9:00至2016年5月16日17:00。
(二)報名網站:http://www.sqqjyj.com/。
二、繳費
(一)繳費方法:
本次繳費采用網上繳費,報名成功后,點擊“我要繳費”,登錄網上銀行,進行網上繳費。
(二)繳費時間:2016年5月6日9:00至5月17日17:00。
三、注意事項
1、閱知《承德市雙橋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和《承德市雙橋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了解政策規定和報考崗位所需條件,注意所學專業與崗位信息表報考專業范圍是否一致,是否符合“其它條件”要求;閱知《考場注意事項》、《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及《誠信承諾書》。
2、電子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30KB以下(照片不符合要求將可能影響您正常參加考試,請按要求上傳照片)。
3、報名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手續,并對自己提交的數據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4、報名結束后,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的申請。
四、其他事項
1、筆試成績、資格復查、面試入圍情況等信息查詢,請關注承德市雙橋區教育局網站(http://www.sqqjyj.com)雙橋區政府信息網(網址:http://www.sqqgov.cn)公告。
2、報名過程中遇到的政策、資格條件、審核等問題,請聯系承德市雙橋區教育局人事股,電話:0314-2066523。
承德市雙橋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4月27日
考場注意事項
1.考生憑筆試準考證和法定身份證件(姓名與報名時一致)按規定時間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桌面右上角。
2.開始考試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3.考生應嚴格按照規定攜帶文具,開考后考生不得傳遞任何物品。
4.除規定可攜帶的文具以外,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設備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要按監考人員的要求切斷電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發現將上述各種設備帶至座位,一律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5.試卷發放后,考生必須首先在答卷規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準確填寫本人姓名和準考證號,不得做其他標記,聽統一鈴聲開始答題,否則,按違紀處理。
6.考生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有污點等問題,應舉手詢問。
7.考生應嚴格按照試卷中的答題須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8.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吸煙,嚴禁交頭接耳,不得窺視他人試卷、答題卡及其他答題材料或為他人窺視提供便利。嚴禁抄襲。
9.考試結束鈴響,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考生交卷時應將試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經監考人員清點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草稿紙帶出考場。
10.考生應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遵守考場規則。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報復工作人員者,按有關紀律和規定處理。
誠信承諾書
本人已閱知《承德市雙橋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及《報名注意事項》,本人承諾“本人在報名信息表中填報的個人信息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后果自負;本人已經周知《考場注意事項》和《違規處理規定》,在考試時,保證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反,愿按相關規定接受處理!
承德市雙橋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
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規范招聘教師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嚴肅考試紀律,確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報考者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的,由招聘主管部門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由市級招聘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2年內不得報考的處理。
第三條 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當場發現經警告仍不改正的,或事后發現的,由招聘領導小組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一)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的;
(三)不按規定填寫本人信息的;
(四)未用規定的答題用筆作答的;
(五)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或者將試卷、答題紙帶出考場的;
(六)在答卷上做特殊標記的;
(七)其他一般違紀違規行為。
第四條 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招聘考試機構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視情節輕重給予其2年內不得報考的處理:
(一)抄襲、協助抄襲的;
(二)持假證件參加考試的;
(三)使用禁止攜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的;
(四)其他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第五條 在考試或閱卷過程中認定報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招聘領導小組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給予其2年不得報考的處理:
(一)經查實認定為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的;
(二)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的;
(三)其他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違紀違規行為。
第六條 對報考者的違紀違規行為當場處理的,由兩名以上考試工作人員予以記錄、簽字并存檔。對報考者違紀違規行為事后認定與處理的,應當制作招聘教師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告知書,告知書應當寄送報考者,或者以公告形式送達。
第七條 報考者對所認定的違紀違規事實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處理的機關(機構)進行陳述和申辯。取消錄用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申請復核或者提出申訴。
第八條 本辦法由承德市雙橋區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