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所報考崗位和應聘學科招聘人數,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體檢后出現缺額的,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2016年7月8日。
體檢地點:騰沖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原衛生防疫站)。
體檢辦法:按《云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規定要求進行體檢。
體檢要求:
(1)體檢對象體檢時空腹,體檢前一天不喝酒,盡量少食油膩食物。
(2)體檢時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近照一張。
(3)不按時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七、錄取及選崗辦法
(一)錄取辦法
采取筆試、面試成績之和,分崗位學科從高到低依次錄。ㄔ阡浫∵^程中,如果同一學科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情況面試成績高的優先錄。。
(二)選崗辦法及時間
1.派遣時,同一學科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由考生自己選擇崗位所對應的學校(如果同一學科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情況面試成績高的優先選擇)。
2.選崗時間:待定
地點:騰沖市教師進修學校
八、聘用
考試、政審、體檢合格者,報省特崗辦批準予以聘用,聘用期間的待遇與人事部門招錄的教師待遇同等。受聘人員須簽訂聘用合同,一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三年考核均合格,且自愿留在騰沖學校繼續從事農村教育工作的,根據工作需要報人事部門批準后直接納入國家正式在編教師管理,其在特設崗位工作的年限連續計算工教齡。
九、正式聘用的“特崗”教師,三年內不得報考或招錄為其它工作人員。
十、紀律要求
1.在招聘工作過程中,不按公告要求辦理資格審查、報名、考試、體檢及選崗相關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2.考生在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設崗學校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錄用資格,并處5年禁考的懲罰。
3.不服從工作安排者取消其應聘資格。
4.采取不正當手段或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其應聘資格,2年內不得報考特崗教師,所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應聘者自己承擔。
5.整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十一、本公告由騰沖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崗”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 : 1.承諾書
騰沖市實施“特崗計劃”領導小組
2016年4月20日
附件1:
承諾書
本人承諾:在2016年特崗教師招聘報名過程中所提供的招考條件真實可靠,無虛假行為,愿對所提供的物證、人證等材料承擔一切責任。若提供材料不符合特崗教師招錄條件自愿取消面試、錄取資格。
承諾人: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