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筆試成績,面試(測試)人數與各職位招聘名額按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測試)對象,如按比例名額末位考生出現筆試成績相同時,則末位筆試成績相同者全部參加面試(測試)。因各種原因,導致出現參加筆試人數與招聘人數等額或差額的情況,有可比成績的,考生相同科目筆試成績要達到該科目(同試卷)參考人員平均分方可進入面試(測試);沒有可比成績的,筆試成績須達60分方可進入面試(測試)。
2、高中和義務教育階段教師面試方式為說課,備課時間為30分鐘,說課時間為15分鐘。內容為所報學段的相關學科教材內容,采取先備課后說課的方式。
3、鄉鎮公辦幼兒園教師測試內容內容為五項全能,即彈、唱、跳、講、畫,總分為100分,五項全能中每項各計20分。彈(3分鐘):自備曲目和抽簽曲目各一段(彈奏的器樂為鋼琴或電子琴);唱(3分鐘):自備歌曲一首進行清唱;跳(3分鐘):自選舞蹈一段,自備音樂碟、服裝和道具;講(5分鐘):自選題目講故事、朗誦、演講或說課;畫(10分鐘):根據規定的主題作畫,作畫工具自備。
(五)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測試)成績×40%,筆試成績、面試(測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前兩位小數。同一職位按比例名額末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為體檢對象,若筆試、面試(測試)、綜合成績均相同,則加試一場筆試,以成績高的為體檢對象。因各種原因,導致出現參加面試(測試)人數與招聘人數等額或差額的,有可比成績的,考生的成績須達到該科目組(同內容、同評委)考生的平均成績方可作為體檢對象;沒有可比成績的,面試(測試)須達到60分(總分100分),方可作為體檢對象。
(六)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按照招聘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實施辦法執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對可以復檢的項目申請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棄權。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結束后,將考核結果形成書面綜合材料。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八)遞補
對因應聘者本人自動放棄或非因組織原因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等原因產生的職位空缺,根據缺額按面試或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等額遞補一次。
(九)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新田政府網、新田教育網及招聘信息發布的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報批與備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在公示期一周內將《事業單位人才招聘人員備案表》報人事編制等部門審核、備案。
(十一)聘用
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試用期為6個月。
四、聘用人員權利和義務
1、聘用人員編制屬于事業編制,被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的標準執行。
2、聘用人員在新田教育系統的最低服務年限為三年。
舉報或投訴電話:縣紀委(0746-4712255)
縣教育局紀檢監察室(0746-4714990)
招聘咨詢電話:縣教育局人事股(0746-4716766)
新田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
小組辦公室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表二:新田縣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義務教育階段和鄉鎮公辦幼兒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