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試教(面試)的組織。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的試教(面試)分兩類進行。其中A類崗位由區統一組織,B類崗位由相應學校自主組織試教(面試),方案報區公開招聘和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實施。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不足1:3進入試教(面試)的,減少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2)試教(面試)的內容。試教和面試結合進行,滿分為100分。試教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把握教學內容、運用教學手段、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課堂教學效果以及所具備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水平。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儀表儀態、行為舉止、思維能力、普通話水平(英語崗位含口語)、臨場應變能力及心理素質情況。
(3)總成績的合成。所有崗位按筆試成績×40%+試教(面試)×60%合成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以試教(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試教(面試)合格線為80分,低于合格線者不進入體檢程序。
(4)試教(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6. 體檢
(1)所有崗位依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根據各崗位的招聘和選調計劃數,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2)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實施。
7. 考察
由區公開招聘和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規定調閱、審查體檢合格者的檔案資料,并進行考察。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能調檔到位的,視為自動放棄。
在體檢和考察環節,如出現棄權或不合格者,導致該招聘崗位考察人選空缺時,按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綜合成績(B類崗位按試教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同一環節遞補不超過一次)。如考察合格后,擬錄用對象放棄該崗位,不再遞補。
五、錄取聘用
1.考察結束后,按照擇優的原則,根據崗位的招聘和選調計劃數,依1∶1的比例進行資格復審,并確定擬錄取聘用人員名單。
2.擬錄取聘用人員名單經區教育局初審,由區人社局復核,報區公開招聘和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在望城政府門戶網公示一周。經公示無異議后,正式辦理相關手續。
3.A類崗位招聘計劃數為2人及以上的崗位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由聘用人員自主選擇學校。
4.聘用人員未按時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5.所有聘用教師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列入望城區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管理。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編制。
6.招聘和選調教師的崗位等級待參加學校的崗位競聘后確定。
7.本次招聘和選調教師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六、其它事項
1、本次招考報名截止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讀學生不得參加(2016屆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按資格審查要求實施。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2016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以此類推)。
2、應屆畢業生須在考察時的資格再審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相關證件,其他應聘人員須在報名時的資格初審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相關證件(2016年申請教師資格證的,必須在資格終審確定擬錄人選時取得教師資格證)。
3、本次招聘考試報名、筆試、面試(試教)、體檢、考察安排等均通過望城區政府門戶網發布,考生如未按時參加,視為自動棄權。
4、筆試成績、面試(試教)成績、綜合成績登錄望城區政府門戶網查詢。面試(試教)對象、體檢對象、考察對象、擬錄取人員名單均在長沙市望城區政府門戶網予以公示。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6、本次公開招聘和選調工作在長沙市望城區公開招聘和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由區教育局牽頭組織,區監察局、區人社局、區編委辦、區財政局、區政務服務中心等部門共同參與、全程監督。
7、為保證本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和選調工作的公正性和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8、本方案由長沙市望城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望城區教育局(政策咨詢) 0731—88068543
0731—88062008
望城區人社局(技術支持) 0731—88071233
監督電話:望城區監察局 0731—88412342
望城區人社局 0731—88081720
附:1、長沙市望城區2016年公開招聘和選調教師崗位職數表 .rar
長沙市望城區公開招聘和
選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