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總成績相同,則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則按照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在溫江公眾信息網公布。
(一)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承擔。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結果通知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主考機關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到原體檢醫院以外的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
(二)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若總成績相同,則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若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則按照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上述遞補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現崗位空缺,則不再遞補。
八、考察
考察工作參照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因進入考察人員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察。若總成績相同,則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察;若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則按照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察。上述遞補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現崗位空缺,則不再遞補。
逾期未按時參加體檢或考察的,視為本人自愿放棄體檢或考察資格。
九、公示、聘用及報到
(一)公示。對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溫江公眾信息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報溫江區機關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崗位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由此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二)定崗。經溫江區機關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確認擬聘人員名單后,對于需要確定聘用單位的崗位,溫江區教育局組織擬聘人員選定聘用單位。在確定具體聘用單位時,各崗位分別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擬聘者選定聘用單位。在選聘過程中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擬聘人員選定聘用單位后,辦理聘用手續。
(三)聘用。根據《關于實行教職工“區管校用”進一步規范教師隊伍管理的實施意見》(溫府人發〔2009〕38號)文件精神,擬聘人員確定崗位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擬聘人員與溫江區教職工管理服務中心簽訂《成都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并與用人單位簽訂《教職工工作崗位聘任合同書》,聘用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聘用人員如系2016年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學生,需與溫江區教職工管理服務中心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報到時交驗學歷學位證書等報名條件中要求的證件、證明材料等。
(四)報到。聘用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到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五)試用。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經試用期考核合格聘用到相應崗位后,在我區服務年限應不少于3年。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申請調動。
十、紀律和監督
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聘用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保證我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舉報電話:成都市溫江區監察局(028—82743377)
十一、報考咨詢
(一)政策性加分
成都市溫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28—82726276)
(二)報考政策咨詢及資格審查
成都市溫江區教育局 (028—82764618)
(三)成都人事考試網 (www.cdpta.gov.cn)
(四)溫江公眾信息網 (www.wenjiang.gov.cn)
中共成都市溫江區委組織部
中共成都市溫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成都市溫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成都市溫江區教育局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