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人員在面試前須經面試資格審查,屆時需持筆試準考證、畢業證(尚未畢業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院校開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函)、學位證(有要求的必須提供)、職業資格證(有要求的必須提供)、職稱證(有要求的必須提供)、有效身份證、就業報到證(或就業協議書或人事代理合同)等,留學回國人員需持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報考崗位要求具有工作經驗的還需出具工作經歷證明。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審驗后交復印件一份。同時提交報名時打印的《新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
鑒于面試工作要分期分批進行,報考人員面試前的資格審查與確認時間另行通知。進入面試的考生要及時查看網上發布的信息,并保證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影響面試及體檢的后果自負。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同一單位及其崗位(專業)招聘人數1:3的比例(報考新鄉廣播電視臺A070104、A070105,市群藝館A130101、A130102崗位的按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筆試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面試。
逾期未參加面試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如有主動提出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查而產生的空缺,按照同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屆時直接電話通知),但從面試通知單與須知發放后出現空缺不再遞補。如經過遞補以后仍然達不到面試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研究并提出是否核減或降低比例的意見,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在確保競爭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該崗位的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
特殊情況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
面試區別情況,采取五種方式進行,滿分均為100分。一是采取結構化面試;二是結合專業命題答辯;三是采取試講或試講和答辯;四是采取才藝展示和答辯;五是采取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個別單位根據崗位需要,可加試專業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其面試成績為規定方式面試成績×6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具體面試工作另行安排。
面試時,如有缺考人員造成該崗位形不成競爭的,該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的面試人員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條件崗位的須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市群藝館A130101、A130102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三)體檢
根據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按照同一單位及其崗位(專業)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當出現末位并列超計劃時,可爭取或調劑名額,未能實現的,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專業基礎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如專業基礎知識成績也相同,則通過面試加試按面試加試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對體檢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費用自理。
(四)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以用人部門(單位)為主,采取審查檔案和實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階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造成的崗位空缺,由有關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實施。遞補須從報考同一崗位并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
(五)聘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有異議且調查核實后應當取消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2016年應屆畢業生辦理聘用審批手續時須提供畢業證書,不能按時畢業或不能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的,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確定后,由用人單位及時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并與新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參照國辦發〔2002〕35號文執行。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提出解聘意見,到聘用審批機關備案。被解聘人員,由戶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推薦就業或自主擇業。
四、組織領導及信息查詢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別按管理權限與用人部門統一組織實施;新鄉市平原示范區招聘由新鄉市平原示范區組織人社局組織實施。
新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axx.lss.gov.cn)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站,有關考試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該網站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本次新鄉市市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373-3696213(報考黨群口事業單位咨詢電話)、0373-3696591(報考市直事業單位咨詢電話)。
新鄉市平原示范區招聘工作咨詢電話: 0373-7553036 0373-7553179。
提交報名申請時技術咨詢電話: 0373-2054494(新鄉市人事考試中心)。
近年來,發現社會上個別不法分子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之機搞詐騙活動,望廣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會上的虛假及欺詐信息,以免給個人造成損失。
五、紀律要求
(一)按照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27條之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努力為應聘人員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對政策規定、運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開的一律公開,對筆試、面試、聘用結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請紀檢監察機構進行全過程監督。
(三)招聘工作人員要認真執行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實履行工作職責,不得隨意擴大招聘范圍,改變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條件和標準。對違紀、失職行為,實行責任追究。
(四)應聘人員要誠信報考并自覺遵守招聘工作規定和紀律,聽從安排,服從分配,否則按自動放棄資格處理。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放棄的人員,要主動聯系用人單位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新鄉市平原示范區招聘工作由新鄉市平原示范區組織人社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新鄉市市直部分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一覽表.xls
附件:平原示范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一覽表.xls
附件:新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專業類別.doc
中共新鄉市委組織部
新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新鄉市平原示范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14日
附件:新鄉市市直部分事業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一覽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