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為閉卷考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筆試類別及科目: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相應類別的《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考試。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兩個科目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考試范圍以《考試大綱》為準。各職位考試類別詳見《職位表》。
考試時間及科目:2016年5月21日上午
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150分)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150分)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在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織金黨建論壇上公布。
開考比例按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人數為準。未參加筆試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六、資格復審
在筆試結束后,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資格復審。在參考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資格復審考生須持資料:
1. 《報名表》(2份);
2.相關證書(畢業證書〈2016屆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或學校證明〉、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如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件尚在辦理中的需提供具備申報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
在職人員還須提供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按照《簡章》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負責資格復審的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和條件進行復審,在《報名表》上簽署意見。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試教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一次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在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告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經遞補審查不符合應聘資格和條件(含自愿放棄的)的人員,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不再遞補。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試教人員名單另行通知。考生要關注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織金黨建論壇上公布的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的,即時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七、試教和成績計算
(一)試教
各職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試教對象。試教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和紀委、監察局的監督下進行,同一職位采用相同試題進行試教,根據考生試教情況進行現場評分。
1.試教時間:待定。
2.試教地點:待定。
3.試教方式:模擬授課,現場評分。各科試教人員不安排備課時間。
4.試教內容:以試教前公布的教材為準,隨機抽取試教內容,教材自備。試教在15分鐘內完成。
考生必須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試教準考證方能參加試教。
試教成績在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織金黨建論壇網站發布。
未完成試教或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二)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占60%,試教成績占4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3×60%+試教成績×40%。
筆試和試教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筆試、試教成績及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八、體檢
體檢必須在指定的縣(市)及以上綜合性醫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所有職位的體檢對象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該職位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同一職位總成績末位并列者,筆試成績高者進入,若筆試、試教成績相同的,須進行新一輪測試,測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在縣紀檢部門的監督下,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考察政審應當組成考察政審組,考察政審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察政審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政審材料、做出政審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一)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招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二)在考察政審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確定為考察政審不合格,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審定后,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并不再實行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3.截止2016年4月24日在讀的全日制非2016屆畢業生;
4.近三年中年度考核有被評為稱職(合格)以下等次的;
5.報名時提供虛假信息、隱瞞真實信息的;
6.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等情況的;
7.未能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職位要求的學歷等資格證書的;
8.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或經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
9.其它不能聘用的情況。
十、公示
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織金黨建論壇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行文聘用。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須在公示期內來電、來函或面談反映,但必須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方可受理。公示期間舉報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所空缺職位不再遞補。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經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決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報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同一職位涉及多個任教學校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選擇任教學校,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若筆試、試教成績都相同的,需進行新一輪測試。擬聘用人員一經聘用,在我縣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服務期限內不得調出縣外和參與其他任何形式招考。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報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定。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待遇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該職位不再進行遞補。
十二、組織領導(略)
十三、紀律監督及注意事項
(一)紀律監督
整個招聘工作在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的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在招聘工作中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咨詢電話:織金縣教育局: 0857—7622580
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57—7638338
監督電話:織金縣紀委、監察局: 0857—7621338
(二)注意事項
1.考生在考試、體檢等環節時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相應準考證方能參加,未攜帶兩證的,無論任何情況都不能參加考試、體檢。
2.此次招聘的有關信息都將在織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和織金黨建論壇網站公開發布,請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擔。
3.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4.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并負責解釋。
附:1.《織金縣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職位一覽表》.rar
織金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4月13日
貴州省畢節市織金縣2016年高中教師招聘職位一覽表(20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