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形式,由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安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內容: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30%)和報考崗位應具備的專業知識(70%)。考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6年5月7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取得筆試資格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二)面試
1.面試人員:從筆試合格者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招聘名額1∶3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末位同分全部參加面試,不足3倍的按實計算)。筆試成績與面試人員的名單、時間、地點在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海安縣教育網站公布。
2.形式和內容:面試采取說課的形式。說課學科與筆試學科一致,其中報考幼兒園學前教育崗位者的面試包括彈琴(招考單位提供電子琴)、唱歌、跳舞、繪畫(簡筆畫,畫筆考生自備)等專業素質內容,占面試成績的40%。
3.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為2016年5月8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面試人員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考點參加面試。
4.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三)總成績計算
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計總成績(計算結果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四、體檢和考察
1.從面試合格者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招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者優先;仍不能區分時,筆試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考試總成績、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在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海安縣教育網公布。
2.體檢按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幼兒園教師體檢還需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規定的有關事項執行。體檢由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安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3.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海安縣教育局組織考察,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等。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本次招聘各階段均不實行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海安縣教育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2.對公示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一周內由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安縣教育局組織部分崗位(同一崗位有兩個及以上招聘單位的)考生現場選擇聘用單位(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選擇聘用單位。未按時到現場或在現場未選擇聘用單位者,視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3.擬聘用人員由海安縣教育局報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核發《聘用人員通知書》。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往屆生須在擬聘用公示后一個月內辦結聘用手續,應屆生須在2016年8月底前辦結聘用手續,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擬聘用人員在聘用前與其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規定自行負責處理。
4.2016年應屆畢業生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須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予聘用。報考崗位代碼“10-16”的考生,須在聘用后3年內取得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否則予以解聘。
六、政策咨詢
本《公告》由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安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3-88916477(海安縣教育局人事科)
0513-88820668(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七、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監督電話:0513-88869628(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
0513-88910134(海安縣教育局監察審計室)
附件:1.《2016年春季海安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簡介表》.rar
2.《2016年春季海安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rar
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海安縣教育局
2016年4月11日
2016年春季江蘇省南通市海安縣教師招聘公告(94名) [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