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所公布職位指標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1確定考察對象。對被考察的代課教師采取適當方式就政治思想表現、職業道德、工作能力、業績成果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內容除設定表格(項目)外,根據有關部門提供證明,對計生、遵紀守法等方面的內容從嚴考察。同時還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查。
考察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共同組織,紀檢監察、計生部門配合實施。
(三)體檢
考察合格后的人員為體檢人選,體檢標準按照2005年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考生自理。
體檢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組織,縣紀委、監察局監督實施。
五、遞補與同分的處理
1.對不服從安排不愿上崗的,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在報考相同崗位的其他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同分的依次以《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學歷、職稱項的高低,先后確定遞補人選。
六、公示
本次公開招考擇優聘用教師,對進入如下兩個環節的招聘對象在博白教育信息網、縣教育局大院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
(一)報考人員基本資格審查后,對符合報考條件者進行公示。
(二)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結果確定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
七、招聘審批
為體現擇優聘用,有利工作和人文關懷的精神。經考試、考核、體檢合格和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實行1個學期(即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由縣教育局報縣人社局審批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聘為小學教師后,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服務合同(含試用期),經考核不合格者,視情況延長試用期(延長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或取消聘用資格。工資待遇按有關政策執行。
八、監督檢查
此次公開招考擇優聘用小學教師的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由縣紀委、監察局負責對此次招考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監督舉報電話:縣人社局0775-8233160,縣教育局紀檢組:0775—8333012)。
九、本招聘簡章由博白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博白縣教育局0775—8332970
附件:
1.2016年博白縣歷年清退、自動離崗的原縣代課教師公開招考崗位和人數計劃表.rar
2.2016年博白縣公開招考擇優聘用小學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歷年清退、自動離崗縣代課人員).rar
3.2016年博白縣公開招考擇優聘用小學教師報名審查表(歷年清退、自動離崗代課人員).rar
博白縣公開招考擇優聘用
中小學教師領導小組(教育局代章)
2016年3月23日
2016年廣西玉林市博白縣教師招聘崗位和人數計劃表(50名)